流過我們的河(七)

桑文鶴

小倆口重歸於好。可不到半年,舊戲重演。寶珍知道回娘家又要被阿公訓,乾脆不回家,就住在鎮上的小旅館裡。有一次,她自己跑到縣上去玩,在一家新開的飯館裡吃飯,又與方博重逢。聊起來才知道,原來這家店是方博開的。方博很同情寶珍的遭遇,正好他的館子缺人手,寶珍就留在他的店裡打工,包吃包住還有工資拿。寶珍對方博感激涕零。

後來,寶珍又挨了打的事還是被家裡知道。這回陳麗華無論如何,都堅持讓她離婚。事到臨頭,寶珍的男人卻不同意,跑到家裡來又哭又喊地鬧了幾次不說,還威脅說要趁半夜來家門口灑汽油,然後跟陳家人同歸於盡。

那段時間陳家沒人睡得踏實。陳正賢拉下老臉去求村長陳凱,拜託他出面作主。可寶珍那男人不是本地人,當初是跟陳寶珍網戀,才奔來這裡的。所以陳凱的話對他來說,也沒有多少威懾力。

這件事後來還是方博出面,他花錢雇了幾個蹲過監獄的流氓,跟了寶珍老公好幾天,後來又找來他家裡一個當警察的表姊夫來給他擺道理。也許是覺得,不管是黑道還是白道都拚不過了,寶珍的老公才不情不願地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離婚證一辦下來,他就離開了。

自此方博也成了家裡的常客。

歐可明回到家的時候,家裡只有姊姊寶珍在。看到他們回來,她趕緊迎上來,又是給方博倒茶,又是給他拿拖鞋。

歐可明問:「姊,你是什麼時候回來的?」

沒等寶珍回答,方博趕緊接話:「比你早回來一點,我先送她回來的,然後才去接的你。」(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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