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個討人厭的人(七)

劉頌恩

誰想她發育得那樣早,我和身邊的女生都愣得說不出話來。猛然見到四、五張臉盯著她的身體,李婕一瞬間還反應不過來,隔了幾秒才蹲下身子,並大吼她討厭我。李婕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一刻我也感到非常傷心。

後來她一整個禮拜都不肯跟我講話,到現在我也想不起來我們怎樣和好的。

那是發生在我們小學四年級的事。姚擎峰三十三歲了,吵起架來還用「討厭」這個詞,想起來其實很可愛。我想他這輩子應該很少跟人熱烈地吵架,於是吵架的詞彙還停留在小學的程度。

不善吵架自然也不善和好,到現在山火都緩和下來了,我住的小鎮又露出了藍天,姚擎峰還是對我不理不睬。

6

關於姚擎峰,有許多事情我無法解釋。關於我自己,我卻有更多事情無法解釋。

我還可以列出很多不該想念姚擎峰的理由,但我還是會想到他。我覺得自己很窩囊。但窩囊的事情可不只這件。我一輩子總想當個不輸給男生的女生,遇上喜歡的人,卻只想為他洗手作羹湯。多麼窩囊。

姚喜歡海鮮,而我吃蝦子就要過敏,從喉頭沿著耳咽管一路癢到外耳道,卻為他買過二十隻蝦,把解凍的蝦握在手裡,拿刀在蝦背上劃道長長的口子(多怕蝦子只是凍暈而未死去,一感受到痛,那些觸角和泳足就要對我張牙舞爪!),用小牙籤挑掉腸子,加上米酒、大蒜還有醬油清蒸。我把蒸熟的蝦子包在給他的便當裡,而那一整個禮拜,我都擁著棉被上濃濃的蝦子味入眠。

這類的事情我一點也不喜歡。但愛一個人,不就是為對方做一些自己不喜歡的事情。

有時候,我的想法也是很矛盾的。

我不喜歡說自己付出很多,而他辜負了我。那一點也不像一個女性主義者會說的話。(七)

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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