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不倫戀(下)

張俐絲(法律與人情)

在會議中,方勤首先開口,直指姚梅的行為惡劣,搞辦公室戀情,已經影響律所的正常運作。范妮接著氣急敗壞地指出姚梅是個殘花敗柳,不僅利用工作之便騙取奢侈品,還利用美色引誘他人的老公,影響之大,道德敗壞,律所應該立刻把她開除。接下來,其他合夥人都一一發表了意見,話鋒無不是指向姚梅。姚梅覺得自己快被眾人的吐沫淹沒了,她的臉上一陣紅一陣白地,這才發現這不是公司的派對,倒似個鴻門宴。她把眼光投向了孫偉,希望他站出來為她撐腰。而孫偉心想,這是一個險招,如今搞得律所停擺,倒不如先把面子放一邊,見機行事。姚梅沒想到他選擇了沉默。只能默默地問自己:孫偉對她好,人比陳正風趣、體面、有地位。更重要的是,他對她出手大方,與孫偉比,陳正就是一個索然無味的人,自從他們結婚後,不管是結婚周年還是她的生日,她連一朵玫瑰花都不曾收到過。但是轉念又想,他們畢竟風風雨雨一起過了十年,還有一對可愛的女兒。

在眾人滔滔談論中,只有陳正睜大眼睛張著嘴,似乎還在試圖把事情捋清楚。就在眾人把姚梅的離職定了調,等待方勤敲槌子劃下句點時,陳正開口了:「等一下,這不是我知道的真相!」眾人齊聲呼:「什麼真相?」陳正不疾不徐地說:「姚梅哭著跟我說過了很多次,我都以為她是跟我說笑的呢!」姚梅看著陳正,心想,他什麼時候發現的?陳正壓著嗓子說:「孫偉總多次以各種名目藉機購買禮品給姚梅,為的就是收買她的心,並且多次假出差見客戶的名義趁機騷擾姚梅,我們手上都有證據!」孫偉和姚梅聽到此時,心頭不約而同地打了寒顫:「什麼?證據?」陳正接著說:「如果姚梅必須走,我們就只能控告孫偉職場性騷擾,讓法院來主持公道了。」說罷,會議室出奇地安靜。姚梅心放寬了一大半,因為她和孫偉之間的事遠遠超過性騷擾,顯然陳正並不知情,也沒有證據。范妮的心裡則沒了底氣,不知道陳正手中有什麼證據,但她不能冒這個險。結果,律所以支付姚梅十五萬美金的資遣費以換取和解,不對律所和孫偉提出職場性騷擾的告訴。

事情雖然這麼解決了,但范妮心想,這姚梅拿了這麼多的奢侈禮品,勾引了自己的老公,破壞了自己的家庭,臨走時還拿了十幾萬現金,真是沒有天理!為此,律所其他的合夥人都對孫偉感到不滿,於是不約而同地撤資離開,讓這生意紅紅火火的金星律所一下變成了孤星。姚梅的日子也不好過,對陳正時不時的冷嘲熱諷也只能吞下。她對孫偉的沉默不解,但相信他一定是被逼的。之後,范妮和姚梅這兩個女人的戰爭就開始了。

范妮心中忿忿不平,她花錢雇了私人偵探,天天跟蹤姚梅,無論姚梅到哪裡,她會確定侮辱、謾罵的傳真就會跟到哪裡。姚梅到了新的律所,不到兩天,辱罵的傳真就會跟著過去,她不得不一直換工作。但她每到一個新的律所,傳真就如影隨形地跟著她,簡直像隻過街老鼠。因為被逼無奈,姚梅就求我幫忙申請對范妮的民事騷擾禁制令。

在加州,如果受騷擾、跟蹤、虐待或威脅的受害者,可以申請民事騷擾禁制令。禁制令可以命令受禁制令者必須停止對受保護人做出非法行為,其中包括聯繫、致電、發送任何消息、跟蹤、威脅、騷擾、擾亂安寧等等,也可以命令受禁制令者遠離受保護的人身、居處、工作地點、車輛、她孩子的學校、她常去的其他重要地方。如果受禁制令者違反禁制令,可能會入獄、罰款,或兩者兼有。

申請禁制令需要提供證據,首先是受禁制令者和受保護者之間關係的說明;二是每一次騷擾發生的時間、地點、騷擾的傳真內容和目擊者;三是騷擾的內容妨礙了受保護者的工作和生活;四是對受保護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在聽證會前三天,姚梅也收到了范妮的辯解陳述和禁制令的申請。在范妮的陳述中提到:自從姚梅到金星工作後,常常趁出外洽公主動接近孫偉,多次與他發生不當的性關係(可提供物證),並進一步向孫偉索取厚禮;自從范妮揭發了姚梅的醜聞後,姚梅反過來以性騷擾為由向孫偉敲詐了十多萬賠償金;姚梅從金星離職之後,曾多次回到律所要求見孫偉未果,也多次跟蹤孫偉並攔住他的去路,孫偉一再拒絕和她講話,她還是不依不撓。姚梅對孫偉的騷擾,嚴重影響了孫偉的工作和律所的正常運作。范妮希望法官禁止姚梅騷擾孫偉和律所的所有員工。

看到了對方的陳述,我問姚梅:「對方的指證都是真的嗎?既然事情都過去了,你為什麼還要去找孫偉?你是放不下他這個人,還是貪戀從他那邊可以得到的厚禮?今天把事情搞到這種地步,你自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你想把事情徹底解決,建議你把所收到的禮品退回去,然後從此跟孫偉不再聯繫。」

姚梅說:「憑什麼要退還?那些東西又不是偷來搶來的,重要的是價值將近十萬呢!我做不到!」

「你想要這些奢侈品應該去問你老公要!」

姚梅說:「那不一樣,那就像是從自己的荷包裡掏錢出來自己給自己買東西,一點意義一點刺激感都沒有!」

好一個沒有刺激感。

我嫌惡地對她說:「如果你當真破壞了別人的家庭、動了別人的荷包,讓人難受到咬牙切齒,那人不會想盡辦法騷擾你、讓你也難受嗎?而且,你讓我感到幫你不值。」

姚梅強辯說她沒有,路上遇到孫偉只是個巧合。我知道她說謊,因為她和孫偉的家和工作地點都不在一個區。我建議她:「還是和對方坐下來和解,不然讓你老公知道這些事,你的家怕是要炸窩了!」姚梅默不作聲。

出庭那天,因為雙方都沒有請律師,姚梅原以面對的是范妮,卻見到孫偉陪在范妮身旁。范妮看姚梅隻身前來,知道自己做了這麼多的錯事理虧,於是在一開庭就要求庭外和解。在庭外,范妮向孫偉示意,孫偉從公事包裡拿出了一個大信封,把信封打開讓姚梅看。姚梅心裡一驚,這是自己粉色的繡花內褲,是她先生在他們結婚一周年送她的禮物,也是自己和孫偉在一起時,她送給他的帶有自己體液的內褲。范妮說上面沾有孫偉和她的DNA,足以證明當初他們的確有性關係,那麼當初陳正對孫偉指控對姚梅性騷擾就是子虛烏有。姚梅抬頭看了看孫偉,此刻在他眼中只看到了冷漠。她心想孫偉應該是要斷尾求生,如果讓陳正知道這件內褲的事,她就前路坎坷後路斷絕了。於是,她不得不達成了協定,彼此保證不再騷擾對方,至死不相往來。

之後,姚梅還是常來我工作的律所找我,她常在我忙的時候四處看看。幾周以後,我發現我們的案子一個接一個地流失。直到一天,一位名叫魏嘉的客人向我抱怨,我才知道,原來是姚梅從我桌上的案件夾抄了許多客人的資訊,然後打電話把他們一一介紹去「世界上最棒的移民律師」,才造成我們客戶的流失。魏嘉去了姚梅為她介紹的律所,那位她嘴裡世界最好的律師就是孫偉。由於魏嘉的案子複雜,孫偉不敢接手,他這才又回頭來找我,並告訴我姚梅所做的一切。我才知道事到如今姚梅還是放不下孫偉,她試圖犧牲我們這些幫她的朋友去討好孫偉並和他藕斷絲連。我打電話質問姚梅。姚梅嬉皮笑臉地說:「我是真心為你好,反正你多做少做都拿一樣的薪水,少做點不是更輕鬆嗎?」我有一種被人愚弄的感覺,心想,這也許就是她陷入麻煩的原因吧。她在損人利己的同時,還能覺得如此心安理得。不久,姚梅在灣區再也待不下去了,全家遷回國內定居了。

姚梅的經歷是一個很好的警世教材,一個明明可以用職場的經驗和資歷來贏得她所想得到的地位和報酬的人,卻陷入了情慾和物慾的誘惑之中,一方面想在自己的婚姻中享受平靜安穩的日子,另一方面又想從孫偉那邊得到厚禮和激情的刺激,她的自私和貪婪不僅傷害了兩個家庭,也讓自己的心慢慢被腐蝕而無法自拔。後來聽說孫偉官司纏身,有助理控告他性騷擾,也有客戶控告他瀆職。至於姚梅,我真心希望她接受這次的教訓,遠離孫偉、李偉、張偉,過一個積極向善純淨的晚年生活。

圖∕吳孟芸

註:本文作者任職於美國律師事務所,本文由真實案例編寫,為保護當事人隱私,人名地點皆經過修改。人物性格和案情經過,若有雷同,純屬巧合。(下)(寄自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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