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國煒繼承遺產恐沒了? 張榮發基金會提「死因贈與」訴訟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辭世十周年,爭產再現新變數。張榮發基金會昨日宣布,為實現創辦人張榮發遺願,而向法院提起「死因贈與」訴訟,盼將創辦人遺產持續用於公益、造福社會。
據悉,此案已排定於5月14日首度開庭,也讓原提出遺囑由四子張國煒獨得全部遺產的爭議再掀波瀾。對此,星宇航空表示,董事長張國煒的私人家族事務不便評論。
專家指出,所謂「死因贈與」是指「贈與人死亡時才生效」的贈與契約。這是一種生前約定、死後履行的財產分配方式。若單就張榮發遺產來看,契約成立的證據鏈是否有效,仍須由法院作最後認定。
律師指出,遺贈認定不同於一般諾成契約,因事涉繼承人權益甚鉅,實務上採取嚴格審查密度。
專家指出,自張榮發辭世後,張家四兄弟圍繞遺囑展開長達十年的爭產攻防,從長榮集團經營權之爭,延伸至遺產分配糾紛,迄無共識。因此,國稅局罕見同意設立專戶,將張榮發生前名下長榮海運與長榮航空股票,其身後孳生股息集中存放於「遺囑執行人共同帳戶」,金額已累積逾160億元(台幣,下同,約5.1億美元)。
隨著張榮發基金會提起死因贈與訴訟,遺囑爭議又有新轉折,可能影響四位繼承人遺產分配結果。
據了解,上述共同帳戶出現首筆可供分配現金,張榮發基金會昨於官網發表聲明指出,家族為爭前總裁張榮發財產已經延續十年。基金會始終謹記張榮發生前心願,持續推動各種公益,近期得知已有確定遺產匯入遺囑執行人共同帳戶,為履行張榮發其生前承諾,已向遺囑執行人提起「死因贈與」訴訟,期望將相關資產投入公益,完成遺願。
該基金會進一步表示,張榮發一生可概括為「前半生是企業家、後半生是慈善家」,其財富觀強調「金錢是在世間流轉,而非個人所能佔有」,並認為企業最終目的在於服務人群、回饋社會。他亦曾明確表達:「子女有股票就好,我的錢要捐給基金會做公益。」
除了創立長榮集團外,張榮發對台灣社會的貢獻亦體現在公益領域。透過基金會長年推動,道德教育、民謠國際化、人才培育及偏鄉教育等面向皆累積成果,其中《道德月刊》長期免費發行,最高發行量曾達36萬本;即便張榮發辭世近十年來,基金會投入公益金額也超過40億元。
張榮發晚年對慈善事業尤為重視,於2012年出版的口述自傳《鐵意志與柔軟心:張榮發的33個人生態度》中,曾明確表示身後財產將捐作公益,並於新書發表時向媒體公開說明,當時亦獲各界廣泛報導。
此外,他生前多次向基金會同仁表示:「即使有一天我不在了,基金會還是要繼續做下去,不用擔心錢的問題,我的錢都會留給基金會。」即便病中,仍持續關心公益進度,要求聽取相關報告,顯示其對慈善志業的高度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