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涉貪出庭批檢編故事、不當取供 信法律還公道

記者陳敬丰、戴永華/宜蘭13日電

針對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汙、偽造文書與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林姿妙到庭,受訪時批評檢廉不當取供,編造故事與汙衊她,她沒有做壞事,相信法律會還給她一個公道。

宜蘭地檢署偵辦縣府、羅東鎮公所涉弊案,去年8月23依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縣長林姿妙、縣府與公所共10名公務員、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等5人。宜蘭地方法院今、明兩天召開第二次準備程序庭。

林姿妙安排在10點20分出庭,她進入法庭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檢廉不當取供,明明她的電話被監聽了這麼久,過程中跟她通話的人,寫的是壯圍鄉農會理事林听洲,但變成是地主陳正勳理事長,這樣編造故事,汙衊她,她無所畏懼。

宜蘭縣長林姿妙13日出庭,批評檢廉不當取供,編造故事與汙衊她,相信法律會還給她一個公道。(記者戴永華/攝影)

她略帶怒氣說,「我坦蕩蕩,為什麼要這樣來汙衊我」?她表示,一輩子沒有跟人家吵架,這次訴訟的目的是希望影響選舉,讓她不當選,但是選民的眼睛是雪亮的,「林姿妙是一個打拚認真骨力,用心做代誌的人,相信法律會給我一個公道」,她理直氣壯,沒有做壞事,是正正當當的人,感謝大家。

推薦文章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