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保母虐死…生母餵毒、性侵情敵 2審改判4年

記者林孟潔/台北17日電

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虐死,而剴剴的劉姓生母不滿前男友結交新歡,毆打凌虐對方,還餵食毒品、逼全裸拍影片及性侵,一審依強制性交而凌虐並錄影罪判刑4年6月。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認為劉女已提前支付全數賠償金,改判4年徒刑。

劉女2021年7月3日凌晨,夥同友人邀約前男友新歡談判,拿鐵盆、桌腳等器物毆打,再將毒品咖啡包粉末倒進啤酒罐,強灌女子喝毒酒,又逼女子脫光衣物下跪道歉,要她學狗叫、呻吟,並說「我是自願喝毒品,沒有人逼我」。劉女拿手機錄影,同夥則全程以視訊電話轉播。

被害人表示想要離開,劉女卻施以性凌虐,還迫使對方喝完米酒,被害人拒絕,結果被水壺、桌腳、鐵鍋等物毆打。被害人離開後向大樓警衛求援,送醫治療。

劉女落網後羈押禁見,但當時已懷有身孕,獲以3萬元(台幣,下同,約948美元)交保,她生下剴剴後棄保潛逃3年,也將剴剴交由母親照顧,直到去年7月31日才在台中被捕,解送新北地方法院歸案。

一審認為劉女僅因與被害人有感情糾紛,竟與同夥毆打、性凌虐、餵食毒品,造成對方身心受重創,但劉女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原諒,判她4年6月徒刑。高院認為,劉女於和解賠償款項履行期日屆滿前,提前支付完畢,昨改判4年徒刑。

剴剴被保母劉彩萱、劉若琳長期凌虐致死,劉女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180萬元(約5.7萬美元),但北檢以她未盡母親責任,沒有理由申請補償金而駁回。劉女另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向劉彩萱、劉若琳、兒福聯盟及社工陳尚潔等,求償800萬元(約25.3萬美元)。

剴剴生母劉姓女子不滿潘姓前男友結交新歡,痛毆凌虐潘的新女友,餵食毒品咖啡包、逼全裸拍影片、性侵,一審判刑4年6月,台灣高等法院16日改判劉女4年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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