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公教退休差額補一半 不當自己人
立法院去年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修正,自2024年起停止逐年遞減退休所得替代率,銓敘部近日已將審定函寄發全國退休公務員,差額將於8月補發;只是銓敘部為德不卒,被藍委批評擅自曲解法令「少給一半」,銓敘部則稱,只能從總統公告生效日開始執行。銓敘部可自行決定何時退錢、退多少錢,莫非是以立院的太上機關自居?
立法院去年12月12日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法重點就是停砍年金,取消自2018年起施行的「10年逐年遞減所得替代率」機制,明定退休所得替代率一律回溯至2023年的標準計算,不再逐年調降。總統府則於同月26日公告,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自總統公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發生效力。
總統府公告半年了,銓敘部終於有動作。只是立法院修正退撫法是明定自2024年1月1日以後停砍退休公務員所得替代率,銓敘部卻另行開發及調整資訊系統,只重新計算退休人員去年12月28日以後的每月退休所得。換句話說,在銓敘部的開發及調整之下,退休公務員在2025年12月以前溢扣的差額恐怕就此「人間蒸發」了,官方就只認帳總統公告以後的半年。
賴政府早已玩殘憲政體制,這兩年來立院三讀通過的法律一直在覆議、釋憲中循環,時而穿插閣揆不副署、總統府不公告的伎倆;如今連考試院銓敘部也有樣學樣,誇張程度簡直不輸政院,賴總統應感到「欣慰」才是。
只是,銓敘部如果真是要揣摩上意,應該就要做全套,乾脆就靜待憲法法庭判決再定行止,自行「研發」、「解釋」法令的生效日,根本就是暴露欠缺法學素養,甚至遊走法律邊緣,實無必要。
立院既已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雖政院、試院聲請釋憲,但依憲政精神,在裁定或判決出爐前,行政機關仍應依法執行及編列預算。
銓敘部不想違憲又不敢違逆上意,結果就是只做半套、補一半差額,為了合理化這種舉措,硬是擠出法令自總統公告日生效的法律新解,還真是改寫了法學緒論。
要釐清的是,銓敘部僅退還法令公告後的退休金差額,拒絕退還2024、2025年共24個月差額,在法理與實務上都違背立法意旨,如有認真看過修正條文,法律適用時點應始自2024年1月1日,總統公布僅是法律生效的其中一個環節,銓敘部曲解法律、拒絕履行政府責任,構成行政機關不當得利,日後恐有公法或民事財產返還義務的糾葛。
立院修法時的普遍認知是要解決2024年以降公教年金持續被砍的問題,行政機關恣意切割時點,讓公教人員在2024與2025年期間的財產權益蒙受損失,僅補發公布後至重新審定期間的差額,只是想在選舉年向退休公務人員釋放「政府沒虧待你們」的虛假善意,卻更凸顯民進黨從來就不認為退休公教是自己人的真實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