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工廠納管 環保團體批審查太鬆

記者胡瑞玲/台北15日電

低汙染農地違章工廠納管遞交改善計畫期限將至,未如期遞交工廠改善計畫者,將面臨斷水斷電處分。但環團發現,許多在審核階段的工廠有新增建、疑似從事中高汙行業,甚至出現「新工廠寄居舊工廠」情況,根本不符納管資格,呼籲政府應確實審查納管,並檢討汙染等級機制。

立法院2019年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以特定工廠登記取代臨時工廠登記,新增的農地工廠即報即拆;2020年3月20日再次修正,規定低汙染未登記工廠應於2年內申請納管、3年內提出工廠改善計畫,完成改善後,可取得特定工廠登記合法化。

但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專員賴沛蓮說,經濟部公布已申請納管的3萬2598間工廠中,許多根本是新增建、擴建、無營運事實、更有疑似從事中高汙行業的工廠。過去3年,地球公民基金會向政府檢舉709件不符納管資格者,其中22件已申請納管,甚至被核准申請。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陳震遠也說,過去被環保機關認定為中高汙染業別,卻被工業主管機關認定為金屬製品製造業中其他的低汙染業別並納管,經濟部應整合工廠改善計畫及環保署、農委會等部會的汙染源及汙染狀況資料,加嚴對中高汙染工廠審查,並與環保署合作,盤點排放有毒物質卻被認定為低汙染工廠,檢討汙染認定機制。

彰化縣環境保護聯盟主任吳慧君說,上述22件不符納管資格卻申請納管的案例,彰化占了8件最多,但這些數量「恐僅是冰山一角」;現勘發現有不屬於工廠範疇的百貨批發業,也有申請納管後卻不斷出租給不同業者使用的情況,更曾有中高汙染業者進駐,僅以書面審查,根本無法得知實際工廠現況。

為解決農地工廠問題,工廠管理輔導法開放讓低汙染未登記工廠申請納管、合法化。(本報資料照片)

環團呼籲,政府應確實審核未登工廠納管,立即准駁不符納管案件;經濟部應整合工廠改善計畫及環保署、農委會等部會列管工廠資料,並與環保署合作抓出中高汙染工廠;不符納管資格者與未提交工廠改善計畫的工廠應公布名單,並立即停工、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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