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12年輪迴又見毒油 食安防線仍在補破網
12年前,一連串油品事件引爆台灣食安風暴,隨後政府提出「食安五環」的改革措施,承諾全面改革食品安全制度;12年後,致癌物超標的問題油品再度流入市場,甚至流入校園營養午餐與長照機構。食安風暴再次席捲全台,為何歷經這麼多年,台灣的食安制度仍未能事前預防?
整個食安治理體系出現漏洞,從問題油品流入市場,到主管機關對外揭露資訊,再到中央與地方下架標準不一,每個環節都慢半拍。因此有學者主張,台灣應比照歐盟成立食品安全局,將食品風險評估與行政管理分離,避免食藥署陷入「球員兼裁判」困境。但要追問的是,問題是出在「沒有新機構」,還是現有制度沒有發揮功能?
歐盟食品安全局(EFSA)是歐洲經歷狂牛症、戴奧辛汙染等重大食安危機後成立;其核心精神是將「科學風險評估」與「政策風險管理」徹底分離。EFSA負責提出客觀、公開的科學評估,至於產品是否下架、如何裁罰,則由歐盟執委會及各會員國負責決策與執行。如此分工,正是希望科學判斷不受政治、商業及輿論壓力左右,也讓行政決策須對外承擔責任。
反觀台灣,食藥署同時掌握食安標準制定、行政管理、稽查執法、對外說明等多重角色,一旦重大事件爆發,不僅要面對專業判斷,更須承受龐大政治壓力。
此次毒油事件,食藥署一度提出「問題油占比未達二成可不必全面下架」的處理原則,引發地方政府反彈;中央與地方標準不一,讓業者無所適從,也讓消費者更加不安。當科學判斷與政治決策混雜在同一機關,每項決策都易遭政治解讀,公信力勢必大打折扣。
揭開這次油品問題的並非政府的例行抽驗,而是下游業者自主送驗。但國內油品供應鏈上下游關係緊密、利益結構交錯,吹哨者的壓力太大;台灣應借鏡歐盟的風險管理精神,對食品業嚴格監管;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聯合查核小組更要切斷政治勢力或企業金權干預,對大宗代工廠提高抽檢頻率、無預警實地抽驗製程,並強化即時數位追溯系統。
歐盟模式當然並非萬靈丹,EFSA服務27個會員國,背後擁有龐大的跨國科學家網路與預算支持;台灣市場規模與人才有限,即使成立新的科學評估機構,也未必能完全複製其運作模式。EFSA多年來,也曾在部分議題遭質疑利益衝突與透明度不足,顯示制度分工可降低政治干擾,卻無法完全排除利益介入。
事實上,食藥署轄下早已設有食品風險評估諮議會;問題不是缺少組織,而是評估程序是否獨立、討論過程有無充分公開、科學判斷能否影響政策。台灣該學習的重點是落實歐盟「科學獨立、資訊透明、預防優先」的制度精神。
12年後,台灣的食安防線仍得靠企業自主送驗來補破網;中央與地方各行其是,反映並沒有記取教訓。台灣食安需要的不是成立新機關,缺的是能比企業自主送驗更早發現問題、比市場更快採取行動的政府。(轉載自聯合新聞網「重磅快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