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擬修法 台灣教召將納女性後備軍人
國防部指出,今年起所有教召統一為14天,並透露已著手研修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待法案審議通過並公布後,配合依修正內容規範將女性後備軍人納入後備役管理及召集。
本報系聯合報報導,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將於24、25日進行「教育召集制度公平性、後備軍人實戰化施訓成效與女性召訓配套措施」專案報告。國防部送抵立院的書面報告指出,今年起所有教召統一為14天,並採「原兵歸原位」選充作法,動員人力專長相符率可達93%,使後備軍人形成固定編組,並藉實戰化訓練維持戰技,快速恢復戰力。
國防部於2022年起試辦,將原本5至7天教召延長為14天,當時為表公平,參訓14天者列為參加兩次教召。如今調整為14天列計一次。
兵役法施行法第27條規定,教召於退伍後8年內實施,以4次為限、每次不超過20天,但國防部得視軍事需要酌增年限、次數及時間。國防部於2021年公告,軍官與士官的教召編管年限增至退伍後12年內,士兵仍維持8年。後備軍人在編管年限內,且教育召集次數未滿四次者,均納入年度教育召集訓練;超過教召編管年限的後備軍人,依軍事需要納戰時動員召集對象,平時不實施教育召集,動員令發布時仍應依令報到。
台北中國時報報導,國防部指出,目前考量女性後備軍人有參與教育召集意願,為鼓勵積極參訓,國防部於2022年制定公布後備軍人召集優待條例,並配合該條例授權訂定「後備軍人召集獎金核發及志願參加召集辦法」,規範男、女性後備軍人志願參加召集程序,自2023年起,辦理女性志願參加教召訓練。
針對女性後備軍人參訓資格以及訓練規畫,國防部指出,對象為退伍12年內女性官、士、兵後備軍人,符合常備役體位,女性後備軍人志願參訓均依單位課程與男性後備軍人共同訓練,宿營及沐浴等比照現役國軍內部管理工作教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