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放高利貸、恐嚇 台灣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被彈劾

記者林銘翰 /台北16日電

監察院昨天表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嫌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恐嚇債務人,並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旅遊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等,有重大違失,因此依法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昨公布彈劾案文表示,黃建榮擔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及警政署法制室專門委員期間,於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向李姓友人無償借款新台幣1000萬(台幣,下同),再轉借某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並收取高額利息共340萬元。事後答女檢舉,黃建榮商談還款時恐嚇施壓,全案經檢察官偵查後起訴黃建榮。

彈劾案文指出,黃建榮擔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副總隊長期間,於2020年1月前往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郭哲敏管領的「八八會館」私人招待所歡唱。

監察院表示,黃建榮所為顯然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等規定,事證明確,且有公務員懲戒法事由,因此依法提案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並參酌黃建榮長期擔任刑事警察職務特性,做出適度懲戒處分。

另外,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昨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近日通過兩人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同時籲請法務部盡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嫌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恐嚇債務人,遭監院彈劾。(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 彈劾

推薦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