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律師與遊民難題
The Street Lawyer作者是John Grisham。本書主人翁名Michael Brock。在華盛頓特區的一個大律師樓,勤奮工作幾年,年薪數十萬。
他在一個偶然的機會,發現他的雇主律師幫助一家私人企業,違法驅逐在一個倉庫租居、每戶每月100元的貧窮人家。結果十幾個家庭頓時無家可歸。其中有位婦女帶著4個小孩,只得四處流浪以車為家。然而在一個寒冷下雪的冬天,全家卻死於一氧化碳中毒,因為汽車出氣孔被雪堵住了。其中一個只有3歲的小孩子Ontario,還穿著Michael送的夾克。Michael付了2000元做為他們全家的喪葬費,還參加了葬禮。
這件人間悲劇事改變了Michael對人生目標的看法,及他以後生活的方向。他從以賺錢為目的,變成以服務無家可歸的人們為他人生的目標。
無家可歸的人,很多藥物上癮。為了滿足藥癮,許多婦女不管年齢都上街賣淫,而且染了性病。他們都可以享有政府的福利,然而他們都被忽視。這些悲劇都需要專家來幫忙解決。所以Michael憑著他的愛心,施展他的專才,變成這些可憐族群的律師,這就是街道律師Street Lawyer。
很有趣的是他原來的老闆,在80高齢,忽然覺得為窮人服務是件有意義的事情。所以要求他旗下800位律師,每個人必須每月為無家可歸者服務幾個小時,Michael可以做他們的導師。
作者John Grisham是密西西比州大及法律中心畢業。在開業2年後,競選公職,成為密州州眾議員。7年後,他轉行成為作家。他的成名著作The Firm賣了700萬本,也拍成電影,由湯姆克魯斯(Tom Cruise)主演。其他著作有A Time to Kill,The Pelican Brief ,The Client等都非常暢銷。他是美國最有名的小說著作家之一。
讀完本書後,覺得無家可歸者,實在可憐。他們最大的問題在於無家可歸。政府千方百計在為他們找住家,但是常常遇到阻力。因為有家者,不喜歡這種鄰居。解決的方法,最好是在郊區建造新社區,先找塊便宜的地,然後用新法造屋,連通水電,最後是造路,這些物理條件應該都可以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