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1961年甘迺迪就職名言
現在重新思考美國第35任總統甘迺迪,他在1961年的就職演說中的名言「不要問國家能為你做什麼,而要問你能為國家做什麼?」。
甘迺迪這句話放在今天的社會情勢,仍讓人腦力激盪。當年是說給 「我的同胞們」聽的。可是同胞們的繳稅, 投票,遵紀守法就是對國家做出最基本貢獻的好國民了。
如果提高一個層次看,甘迺迪的名言應該可以是對美國當朝的大員及兩黨的國會議員說,也很恰當。今天的政府紅藍在分裂狀態下, 聯邦政府關門月餘才剛恢復工作,法官的裁決如無牙老虎,不受行政部門尊重。憲法第四修正案對刑事逮捕的要件被有意忽略。我們要問這些大員及議員能為國家做什麽?他們現在所思何事?又所司何事?
回想麥康諾(Mitch McConnell)在參議院議長任內, 支持其政黨的過程相當隨興的超過對國家的熱愛。在2016年春天拒絕歐巴馬為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加蘭德 (Merrick Garland)舉行聽證會, 理由是太接近選舉; 而四年後在2020年選舉前數天,卻迅速確認川普為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巴瑞特(Amy C. Barrett),麥康諾展現了他的行事風格即「黨利高於國家利益」。
今天再看我們的最高法大法官對許多重大議題的裁決,都呈現6比3的意識型態分裂。尤其在墮胎, 投票權, 國民兵的調派,總統行政權力擴張及最近的選區重畫, 這些高度政治化的議題, 最高法院幾乎固定呈現保派守6票對自由派3票的結果。我們深信這9位大法官也盡力維持美國的立國精神, 讓美國偉大。 可是從各級法院到最高法院的裁決, 對重大且高度政治化的案件, 竟有如此大的分歧; 他們都是接受法學院的鍛煉,也都是美國法學界的翹楚,這樣的分裂,我們也只能歸結「黨同伐異」高於國家利益。
在理論上,法律本來就要有「可預測性」,這樣社會的運作才能有穩定性,因為法律明確,原則一貫,有過去的判例可循。如果可預測性來自意識形態,只要看法官是保守派還是自由派,就知道結果,那麼法官會被視為政黨的代理人,法律的權威被削弱,社會對司法的信任會下降,法官不再受到尊重。
在明年開春, 最高法院要聽證的幾個重大政治議題如出生公民權的挑戰, 總統對獨立機構成員的任免權及對關稅徵收是否越權等重大議題, 我們拭目以待大法官們能重新思考甘迺迪的名言「能為國家長遠的利益做些什麼」 而不是黨同伐異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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