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審川普 大法官審總統制

社論

聯邦最高法院聽審川普是否享有刑事免責權訴案,聯邦政府律師與川普律師在九位大法官前,歷時兩小時40分鐘的言詞辯論,將在6月裁定,全案發回下級華府聯邦上訴法庭再審,說明何謂總統私人行為,何為公務行為,然後再來究責。

全案發回再審後,又再回最高法院,大法官若確定川普為公務行為且可被刑究,也無豁免權,則川普無路可走,將正式面對陪審團,但如此折騰,開審日勢必推遲到11月大選之後,各方都認為川普應可逃過一劫,取得短暫但關鍵的勝利。

總統是否享有絕對刑事豁免權,原本是件簡單之事,但大法官要考慮的是,前總統是否可避免因在任內所做之事,在卸任後仍受到起訴的憲政難題,川普辯護策略卻是逼特檢官區分與認定,總統行為何為公務,何為私人。如果私人之事違法,可以究責,但若因公務,則應享有豁免權。

川普律師進一步申論舉例,如不能追究小布希總統發動伊拉克戰爭,不能追究歐巴馬下令殲殺賓拉丹的行動等。川普在2020選後宣布大選舞弊有詐,選舉制度出了問題,因此不接受選舉結果,如果這個論述成立,川普下一步動作就是要阻止國會在1月6日進行各州選舉人的票數驗證程序,川普現在認定這是他在總統任內職權範圍的官方行為,不是他濫用總統權力。

這個論述最大破綻是:官方已經調查確認2020大選並無舞弊情事。只是川普不承認,一路告到最高法院。

但保守派大法官在言詞辯論中似也回應了川普的論述。保守派大法官戈薩奇問道:如果國會正在通過一項立法投票,總統反對這項立法,號召帶領大批民眾在國會前和平靜坐抗議,結果阻撓了國會的審理程序,「那麼總統在卸任後會被這事而起訴?」

保守派大法官試圖將此案導向更高的「總統職權」憲法層次,而非專注川普選後在1月6日前後的「籌畫推翻大選認證程序的犯行」。戈薩奇大法官說「這個案子不是我關心的」,「我擔心未來刑法會成為政治對手使用的工具」,「我們正在制定一則影響深遠的準則」(We're writing a rule for the ages.)。

保守派大法官多認為華府聯邦巡迴上訴庭的裁定(總統無絕對刑責豁免權),對本案的總統私人行為與官方職權的區別,非常模糊,由此提控卸任總統有失草率,「更擔心對總統職權的限制緊縮來自司法系統」,而非國會立法系統。

當天保守派大法官阿利托的話,最值得深思。阿利托詢問代表政府的律師:「在一場勢均力敵、競爭激烈的選舉中落敗的現任者,若知道卸任後,並不是總統能夠平靜地退休,而是(總統)可能會受到嚴厲刑事起訴」,這是否會導致美國變成冤冤相報的惡性民主運作循環?

川普正面臨兩項性質相同,但層次看似不同的審理。一場在紐約州法庭的封口費案,被明確認定是川普的私人行為,沒有豁免保障;一是聯邦最高法院的總統是否有絕對豁免權案,雖然大法官還沒有正式宣布裁定,但從保守派與自由派大法官的當庭言詞辯論來看,即使是保守派大法官(包括川普親自提名任命的)都不懷疑,川普可能觸犯了被控的犯行,大法官所不同意的是:總統(未來的)有沒有絕對完全的豁免權,最高法院傾向將此案退回下級法官再審,以提出明確總統公務與私人行為的區分。

民主黨要審的是前任總統川普,保守派大法官要考量的是整個總統制(presidency)。自由派「華盛頓郵報」社論就指出大法官的「虛偽」,正是因為川普是前總統,不是一般刑事被告,地位特殊,速審速判,如果拖延,就「無助於大法官的公正性」。

截至目前,川普四大刑案都出現問題。首先開審的紐約封口費案,等到川普反擊時,會在法理上挑戰檢方,勝敗難卜;喬州檢方控川普等人推翻大選連坐案,因為檢察官威利斯被踢曝任用男友擔任主控,讓全案蒙上檢方循私陰影;佛州聯邦控川普私挪機密文件案,因拜登也有,特檢官以拜登神智不清為由,竟不予起訴,被質疑雙標,如今加上,大法官暗示有可能選後再審川普國會暴動案。至此,民主黨用四大刑案綁住川普的計畫,雖然沒有撤銷,但公正性已被質疑,即使定罪川普,卻難保不被川普利用,反而衝出一條生路。

川普 大法官 拜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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