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富人 專家:每個人都應立遺囑防紛爭

編譯陳韻涵/綜合報導

多項研究顯示,許多受訪者認同遺囑規畫的重要性,但只有少數人實際制定具備法律效益的遺囑;專家提醒,不是只有富人需要立遺囑,而是每個人都需要事先為家人安排好自己的後事,免得增加家人的困擾且能避免紛爭。

全國老齡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on Aging)去年報告發現,只有31%的美國人在生前立下遺囑;無獨有偶,遺囑規畫公司Trust & Will去年調查1萬名美國成人發現,83%的受訪者認同遺囑規畫的重要性,但僅31%真正立有遺囑,主因是拖延心態且自認資產不多無須費心等迷思。

KSNB地方四台引述高齡化專家艾米·歐洛克(Amy O'Rourke)的說法報導,不是只有富豪要立遺囑,每個人都需要立遺囑。

歐洛克指出,人們遲遲不立遺囑,主因是害怕面對死亡和擔心相關法律費用。她說:「我不去想它,不談論它,我很害怕,我不想面對死亡,另一個問題就是錢」。

對於擔心費用的人,歐洛克建議可「貨比三家」、尋求法律協助,或到圖書館查詢較經濟的選項。

許多人誤以為,財產不多就不用立遺囑,老年學專家克萊達克(Sam Cradduck)說:「只要你有身體、有名字,你就有遺產,或許不多,但我保證,你的東西對某人而言具有情感價值」,若遺囑未明確指定物品歸屬,可能導致家人爭執。

歐洛克也提醒,銀行帳戶若設有受益人或身故給付指定,一旦與遺囑內容不同,將以帳戶指定為主,「這又是另一個容易吵架的點」。

專家強調,遺囑能讓人保有自主支配自身事務的權力,「你可以決定孩子的安排,你可以規畫一切」,這是一種保存與延續家產的方式,而不是讓大家心煩意亂地陷入分裂。

密爾瓦基遺產規畫律師沃尼(Eido Walny)表示,缺乏基本遺產規畫文件是常見且遺憾的錯誤。他指出,18歲以上民眾即使只準備簡單文件,也能減輕家人在關鍵時刻的財務與情感負擔。

不少人誤以為,只要有授權書(power of attorney)就不必立遺囑,克萊達克解釋,「在當事人嚥下最後一口氣的同時,授權書就失效了」。

若無遺囑,誰來處理法律事務、管理財產與支付相關費用,將交由州法決定;如此一來,未必符合亡者心願。專家提醒,許多人的遺囑內容多年未改,無法反映現況,這時候,「你需要更新一份新的遺囑」。

投資傳奇人物巴菲特(Warren Buffett)建議,在遺囑定案前先與家人分享內容,說明決定並聽取子女或受益人的意見。

加州律師羅薩斯(Carmen Rosas)則提醒,有些家屬無法確認遺囑是否存在。她建議將正本存放於安全處,並告知親友或提供律師聯絡方式,避免過世後無法找到文件而需重新處理遺產。

若遺囑未明確指定物品歸屬,可能導致家人爭執。(美聯社)

83%的民眾認同遺囑規畫的重要性,但僅31%真正立有遺囑,主因是拖延心態且自認資產不多無須費心等迷思。(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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