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聲援移民槍傷員警 1人判刑百年 7人被判處30年至70年刑期

編譯彭馨儀/綜合報導

司法部指控與極左組織「Antifa」有聯繫的8名示威者,因涉嫌在德州一處移民拘留中心外開槍導致一名員警受傷,被判處從數十年到百年聯邦徒刑,檢察官將此事件定調為恐怖主義行為。

美聯社報導,其中一名被告班傑明.宋(Benjamin Song)為前海軍陸戰隊備役軍人,被控去年7月4日於達拉斯附近的阿瓦拉多草原地拘留中心(Alvarado Prairieland Detention Center)外示威時開槍,被判處100年最高刑期。他與另外六人因恐怖主義被定罪。

他的母親霍普.宋(Hope Song)在福和市(Fort Worth)聯邦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反駁兒子槍擊警察,並強調他無意傷害任何人。

然而,聯邦地區法官歐康納(Reed O'Connor)表示,當時發生的並非抗議,而是對民主的攻擊,「遏制此類行為的必要性很高」。其餘7人則被判處30年至70年不等的刑期。

檢察官指出,這8人所屬的「Antifa」在去年川普總統簽署行政命令,列為國內恐怖組織,因此敦促法官予以重判。被告都否認與該組織有任何關聯,堅稱參加示威活動是為了聲援被拘留的移民。

班傑明.宋的辯護律師海斯(Phillip Hayes)反駁他是極端分子的說法,強調他就是充滿愛心、渴望表達自己想法的年輕人,從未想過要開槍傷害任何人。海斯辯稱,當時班傑明.宋開槍是為了自衛,員警是被流彈擊中,他們將對100年刑期提出上訴。

其他被告如希爾(Autumn Hill)與巴登(Savanna Batten)均被判處50年刑期,他們與家屬在庭上請求法官從輕發落,強調起初以為只是派對,並未預料到暴力。另一被告桑契斯.艾斯特拉達(Daniel Sanchez Estrada)以藏匿文件被定罪,判刑30年。其餘被告此前則已選擇承認向恐怖分子提供物質支持。

批評人士警告,境內運作的組織應受「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言論自由保護,否則可能會對示威活動產生廣泛影響。上周聯邦檢察官也在明尼蘇達州起訴15名涉嫌設路障、阻撓川普政府掃蕩移民的Antifa成員。

八名示威者因去年在德州一處移民拘留中心外抗議並開槍導致員警受傷被判重刑。圖為支持者在法院外列出被告照片,包括遭判刑百年的班傑明.宋(中)。(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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