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頸案 亞裔警質疑審判不公 上訴被最高院駁回

編譯周芳苑/綜合9日電

明尼蘇達州非裔男子佛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察跪頸死亡案發生至今近四年後,全案唯一亞裔前警察邵都(Tou Thao)被判刑後認為審判不公而上訴,但遭最高法院(The U.S. Supreme Court)駁回。

邵都辯稱,檢察官未能證明他在佛洛伊德死亡當天的行為是故意的,又稱檢方不當剝奪他獲得公平審判的權利。邵都在審判期間沒有承認自己有任何錯誤行為,也未表現悔意,法官判他四年九個月監禁。

邵都被控在四年前警官壓制佛洛伊德時,阻退一旁關心的人群;對於邵都提出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並拒絕審視他的聯邦民權認定,但未發表評論。

邵都先前作證表示,白人前警官沙文(Derek Chauvin) 2020年5月 25日事發當時跪在佛洛伊德脖子上九分半鐘,佛洛伊德哀求饒命,當時他(邵都)攔住旁觀者只是發揮「真人交通錐」(human traffic cone)的作用。

事發當時旁觀者拍視頻,捕捉到佛洛伊德「我無法呼吸」的哀求聲逐漸微弱;該事件引發各地抗議,全美各地也對對警察暴行和種族主義進行反思。

在2022 年聯邦審判中三名警員因侵犯佛洛伊德公民權利而被定罪,邵都是其中之一。沙文稍早在州法院另一場審判中就二級謀殺罪認罪,邵都與另兩名前警員在州法院被判協助和教唆謀殺佛洛伊德罪,分別被判刑。

因涉及明尼蘇達州佛洛伊德命案的亞裔前警員邵都上訴最高法院,但被駁回。(美聯社)

最高法院去年11月駁回沙文對其州謀殺罪的上訴,當周稍晚,他在亞利桑納州一座聯邦監獄中被其他囚犯刺了22刀,正復元中;沙文另針對聯邦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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