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誤認武裝搶劫判400年 佛州男坐牢34年 申請重審無罪獲釋

編譯陳韻涵/綜合16日電

現年57歲的佛州男子荷姆斯(Sidney Holmes)被控在1988年犯下一宗武裝搶劫案,遭判刑400年,他坐牢34年後申請重新調查此案,結果查無罪證獲釋。

荷姆斯13日獲釋後接受「美國廣播公司」(ABC)分台WPLG訪問時說,「難以言喻」,「基於基督教信仰,我不能萌生仇恨,只能向前看。」

布羅瓦郡(Broward County)州檢察官普賴爾(Harold Pryor)表示,重新調查後對荷姆斯遭陪審團定罪的1988年裝搶劫案「提出合理懷疑」。

荷姆斯1988年10月駕車載著兩位男子,這兩名未公布身分的男子在一家便利商店外持槍搶劫一男一女,隨後偷走被害男子的車。

荷姆斯1989年4月遭陪審團判定有罪,判刑400年;州檢察官的定罪審核小組(conviction review unit)報告寫道,當年承辦檢察官馬格里諾(Peter Magrino)原先求處825年徒刑,確保他「不會活著出獄,若求處無期徒刑,根據當時的法律,關25年就能假釋」。

荷姆斯在1984年8月有兩次武裝搶劫前科,他在先前的案件中都「很快認罪」,但在1988年那宗案件中,他宣稱不認識那兩名搶匪。

2020年,荷姆斯聯絡州檢察官的定罪審核小組,堅稱他「確實無辜」;該小組重新調查後發現,「沒有證據」證明荷姆斯涉及那宗搶案,只有對他的錯誤指認,以及有關的涉案車輛。

定罪審核小組驚覺,證人可能因警方當時採用的現場指認排隊嫌犯方式而「認錯人」,那是「科學上不可信賴」的方法。

州檢察官另發現布羅瓦郡警長辦公室的員警對於荷姆斯被判400年,且已服刑30多年「感到訝異」。

被判400年冤獄的荷姆斯坐了34年牢之後,終於重見天日。(取自有線電視新聞網CNN推特)

普賴爾在聲明中說,「布羅瓦郡州檢察官辦公室有一條規則,總是做對的事;身為檢察官,我們的唯一目標是促進社區公共安全並確保正義獲得伸張,我欣賞被害人、證人和執法人員重新調查34年前的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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