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或封殺18億基金? 國會握「財政權」王牌
川普政府宣布成立規模將近18億元的「反武器化基金」(Anti-Weaponization Fund),儘管已被聯邦法院裁決禁止,並引發參院共和黨人群起反彈,然而川普態度堅定,因此國會可以做什麼,以及不能做什麼來限制這筆18億元支出,備受關注。
據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報導,代理司法部長布蘭奇(Todd Blanche)為爭取支持「反武器化基金」,與聯邦參議員會面時,有超過20名共和黨人憂心該筆經費可能成為政治迫害者爭取的賠償金,進而為國會暴動事件攻擊執法人員的暴徒提供數百萬元補償,北卡羅來納州共和黨籍聯邦參議員提里斯(Thom Tillis)直言:「這話從我嘴裡說出來,聽起來是不是很荒謬?」
有鑑於「反武器化基金」受益對象尚未釐清,因此國會仍握有憲法保障的「財政權」(power of the purse),這張王牌可以限制或取消該筆基金,前司法部律師、美國大學(American University)法學教授菲格利(Paul Figley)表示,國會可以徹底阻止基金運作,立法者也可採取禁止向部分罪犯者付費補償等方式積極回應。
密西根大學(University of Michigan)法學教授、歐巴馬政府時期司法部官員巴根托斯(Samuel Bagenstos)則建議國會將參與反美叛亂人士排除在領取範圍之外;還有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憲法中心(Stanford Law School's Constitutional Law Center)研究員霍西(Duncan Hosie)指出,國會可以重新對基金支付額度設立上限,或者針對負責監督基金發放的獨立委員會限制分配資金的能力,並建議國會要求基金僅用於支付獲得聯邦法官批准的和解協議。
不過舊金山加州大學法學院(UC Law San Francisco)教授普萊斯(Zachary Price)認為,針對特定群體限制其取得基金的補償辦法可能引發爭議,因為憲法規定國會不得通過未經審判就懲處特定人士的「剝奪公民權條款」(Bill of Attainder Clause),可能阻擋國會對參與國會大廈暴動的被告或任何群體施加的懲罰,因此普萊斯建議,若國會祭出更多資格限制才是合法且合宜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