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婦欠稅1.5萬 住屋遭法拍 明州「沒收4萬元」判違憲

記者胡玉立/綜合報導

最高法院25日以9票對0票一面倒地支持因積欠地產稅、房屋遭政府法拍的高齡94歲明尼阿波利斯婦女泰勒(Geraldine Tyler),裁定明尼蘇達州和地方政府扣押並出售她的房屋、還扣留超出她欠稅金額的售屋收益,做法違憲。

大法官推翻了下級法院原先駁回泰勒提出的集體訴訟決定;該訴訟指控明州亨內平郡(Hennepin County)侵犯泰勒的憲法權利,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禁止政府無償徵用私有財產供公眾使用」的規定,即所謂「徵收條款」。

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Roberts)在法律意見書上寫道:「納稅人為償還1萬5000元稅款,被政府沒收價值4萬元的房子;繳給公庫的錢,遠大於她欠的。」「納稅人必須把凱撒(指政府)的東西還給凱撒,但僅止於此,不能更多。 」

明州最大城市明尼亞波利斯就位於亨內平郡。

這起房屋產權爭議,涉及明州稅制;根據該制度,若房屋所有人五年未繳財產稅,明州將獲得房產「絕對所有權」。各郡可保留拖欠稅款的財產,做為公用或賣給其他政府實體或私人買家;任何剩餘收益則會捐給當地學區或郡市,不退還給前房主。

泰勒2010年遷出自己的一臥室公寓,搬入老人公寓,並停止為房屋繳稅。她欠下約2300元地產稅,加上罰款和利息,累計欠款約1萬5000元。該郡沒收了她的房屋,2016年以4萬元法拍,金額全數留下。

代表泰勒的保守法律團體太平洋法律基金會(Pacific Legal Foundation)律師馬丁(Christina Martin)表示,包括紐約、亞利桑納和伊利諾伊等13個州也有類似的「徵用 」政策,允許政府或私人投資者在徵收欠繳財產稅時獲益。

他說:「今天的決定是美國產權的重大勝利;最高法院裁決清楚顯示,盜竊房屋淨值不公正而且違憲。」

高齡94歲明尼阿波利斯婦女泰勒因積欠地產稅、房屋遭政府法拍,最高法院25日全票裁定明州和地方政府做法違憲。(美聯社)

位於聖路易斯的美國第八巡迴上訴法院去年支持下級法官駁回此案。

明州 大法官 羅伯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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