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第二居所稅 恐傷及無辜
在紐約市議會18日舉行的有關第二居所稅(Pied-à-terre tax)的聽證會上,一位前工會主席舉了一個例子:有位朋友40年前購買了一棟竭石住宅(brownstone),如今市值500萬元。為了能靠近紐約的家人,他保留了這棟房子,但他本人已在州外退休。他說,按照市長曼達尼的政策,他須交豪宅稅,然而他並非富豪,而是普通退休工人。
紐約合作公寓與公寓委員會執行董事波爾(Rebecca Poole)在聽證會上也講了類似的例子。她指出,部分紐約人可能在20世紀70年代就購買了房產並在紐約市生活了數十年,他們一直覺得自己是中產,如今曼達尼一上任,一夕之間被視作富人,須面對意料之外的高額稅單。
曼達尼開徵「第二居所稅」,原本立意是針對富豪持有、僅偶爾居住的高價奢華房產課徵附加稅,藉此挹注市府金庫並抑制房價暴漲,卻由於在執行上粗糙魯莽,極可能在精準打擊目標之前,先讓無辜民眾躺槍。
近來的風波可見,這種「流彈傷人」的隱憂已然成真。市財政局在推進執行時,竟將近百萬筆不動產資料公開並列為「可能適用對象」,隨後又鋪天蓋地向約1.7萬名屋主寄發補稅催繳通訊。問題在於,這些被標註的屋主中,有大量是常住於此的自住客,卻忽然被戴上「持有第二居所」的帽子。這種「先將人列入黑名單,再要求自證清白」的作法,無疑是行政機關將舉證責任倒置給普通市民的典型案例。
租稅正義固然重要,但法治國家最核心的底線在於行政程序的正當性與精準度。當政府在面對監督時閉門拒談,這項原本用來維護社會正義的工具,便會在無意間轉變為傷害無辜市民權益的凶器。第二居所稅若不想成為一場釀成民怨的政治災難,市府須徹底收回不當的舉證責任,重新建立透明且嚴謹的清查機制,切莫讓正義的政策美意,成了漫天亂飛的流彈。
這項稅制原意是針對富豪持有、僅偶爾居住的高價第二住宅加徵稅負,藉此增加市府財源,同時抑制房價過熱與資源不均。 因為市府在執行時將近百萬筆不動產列為可能對象,還向約1.7萬名屋主寄發催繳通知,其中不少其實是自住客,卻被誤認為第二居所持有人。 批評者認為市府先把民眾列入疑似名單,再要求屋主自行證明清白,等於把舉證責任倒置給一般市民,程序不夠精準,也缺乏透明與正當性。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