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居所稅 暴露執行短板
曼達尼(Zohran Mamdani)一直主張的「富人稅」雖未能在奧伯尼過關,但爭取而來的「第二居所稅」(Pied-à-Terre Tax)亦被外界視作一個次優選項。事實上,這一結果雖未能一步到位,但也足以窺見這名政壇新星透過博弈逐漸逼近艱困目標的政治智商了得,絕非一個僅會煽動意識形態口號的泛泛之輩。
不過,他的行政團隊無法讓人給出高分。「向富人增稅」這一目標與「私有財產」和「社會主義」之間的張力集合到一起,本來就充滿敏感點,而在實踐中,「第二居所稅」從政策落地到前期執行階段,混亂頻出,體現出很多決策都欠缺深思熟慮,不僅令很多普通人躺著中槍,更有可能加深不同財產階層之間的裂痕。
參與聽證的多名公眾和市議員都提到一個概念:有房產的不必然就是「值得憎恨」的巨富。
比如有人提到,一棟在幾十年前花費40萬元購入的哈林區褐石住宅,其市值隨著歲月變遷漲至500萬,但屋主只是一名現金流並不充裕的退休老人。如果按照資產估值的規定,他確實符合「第二居所稅」的徵收範圍,但從常識和理性判斷,這樣的人真的應該像真正的富人一樣承擔額外稅負嗎?
此外,還有業主和專業人士表示,具體政策中的房產「市值」由一套獨有的算法確定,與普通地稅的課稅估值和實際市場成交價格均不相同,因而在現實中已經出現了「一套售價2100萬元的中央公園大宅『市值』低於成交價僅300萬元的普通公寓」的荒謬情況。而對於合作和共管公寓,單個物業的估值又顯得過於草率,通常僅是將整棟樓的總估值簡單除以戶數,這導致一名業主僅僅由於他所在的大樓內有一戶超奢華大宅、而「被平均」成了潛在的課稅對象。
因為原本更具象徵性的富人稅未能通過,第二居所稅雖較溫和,仍可作為向高資產者加稅的替代工具,讓他在政治博弈中保留部分成果。 最主要問題在於估值與適用標準混亂,房產市值算法與地稅、成交價都不同,還可能把不夠富裕的屋主納入課稅範圍,造成誤傷。 因為政策把有房產者容易一概視為富人,但實際上許多屋主只是資產升值、現金流有限,若粗糙課稅,會讓不同財產階層之間更不信任。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