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客談/工傷450萬元和解 無證客苦等8年
華工盧先生從一座發生移動、沒有護欄的腳手架墜落,左腳跟骨粉碎性骨折,從此無法重返建築工作。這宗案件最終以450萬元和解,金額引人注目,但更值得關注的,是一名無證工人在受傷後經歷的漫長等待,以及移民身分如何令尋求司法救濟變得更加艱難。
盧先生沒有合法移民身分,也缺乏一般社會福利保障。受傷使他失去收入,訴訟又受到新冠疫情及法院積案拖延,前後持續近八年。對一般人而言,出庭已意味著漫長程序及沉重壓力;對無證移民而言,走進法院還可能被視為一次身分暴露。當一名工人必須在維護自身權益與避免遭移民執法之間權衡,法律賦予他的權利,即使明載於法條,也可能因恐懼而難以真正行使。
紐約州「勞工法」第240(1)條對高處作業安全作出明確規定,其保障並不因工人的移民身分而消失。建築業長期依賴移民勞工,部分人承擔危險、高強度的工作,卻因語言、身分及經濟條件處於弱勢。一旦發生事故,他們不僅要承受傷痛和失業,還可能因不熟悉法律、無力負擔生活開支,或擔心身分曝光而不敢追究責任。這種恐懼若被業者利用,最終受損的不只是個別工人,也會削弱整個工地安全制度。
然而,法律上的權利與現實中能否行使權利,仍有很大距離。語言障礙、醫療費用、失去收入及對移民執法的恐懼,都可能迫使受傷工人沉默。450萬元不能讓盧先生恢復健康,也無法歸還他失去的八年,但至少確認了一個原則:工地安全不應區分身分,司法救濟也不應只屬於有合法證件的人。值得追問的是,還有多少處境相似的工人,在受傷後未提出訴訟,甚至根本不敢走進法院。
案件核心在於工地腳手架沒有護欄且發生移動,導致盧先生墜落重傷。依紐約州勞工法,他可追究工地安全責任,最終以450萬元和解。 盧先生受傷後失去收入,又面臨新冠疫情與法院積案拖延,訴訟因此長期未決。對無證移民而言,出庭還可能暴露身分,使求償過程更艱難。 文章指出,無證工人常因語言障礙、醫療費、失去收入與害怕移民執法而不敢追究責任。即使法律保障存在,現實中也可能因恐懼而難以行使。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