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衍生受益人 不能單獨辦移民來美
鄭毅律師主答
讀者問:
我是美國公民。大約十年前,我給姊姊申請了移民,也獲得批准,等待排期。去年,姊姊患上小中風,整日臥床,她不想來美國了,但是,她的兒子今年不到30歲,想來美國。請問,若是排期到了,她能夠來美國嗎?她的兒子怎樣來美國呢?
答:
1.你申請你姊姊,你姊姊是主要受益人,遞交I-130申請時,她未滿21歲的未婚兒子是衍生受益人(derivativebeneficiary)。依照法律,只有主要申請人移民簽證被批准並移民後,衍生受益人才可以同時或隨後移民。如果主要受益人不移民,衍生受益人不可以單獨移民。
2.將來排期到了,你姊姊有權利決定是否要來美國。如果她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原因決定不來美國,她可以選擇放棄這個機會,當然這意味著他的兒子也不可以移民。
3.你的外甥已經超過21歲,如果排期到時,你姊姊決定移民,你外甥是否可以成功移民,取決於他到時是否受兒童身分保護法(ChildStatusProtectionAct)的保護。這個需要更多的資訊才可以計算出來,如你外甥的出生日期、I-130的遞交日期和批准日期等。因此,這裡無法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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