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5項公投案都在問:稅負該由誰承擔?
CalMatters報導,加州11月3日選票上共有14項全州性公投提案,內容與可能造成的影響各不相同。其中5項都觸及一個根本問題:為了支應地方公共服務所需的數千億美元稅收,究竟應該由誰來負擔?
第40號提案 最受矚目富人稅
計畫對加州約200名億萬富豪的個人財富課稅5%。這項提案受到全美關注,因為它可能成為美國第一項真正針對「財富」課徵的稅。如果通過,勢必引發大規模法律戰,也可能促使其他州仿效這項構想。
第41、42號提案 反制富人稅
富人稅的支持與反對陣營投入數以百萬美元計的資金,試圖影響選民對第40號提案,以及另外兩項提案第41號與第42號提案的態度。後兩項提案是由反對第40號提案的超級富豪陣營推上選票,目的在抵銷財富稅可能造成的影響。
另外兩項與稅收有關、交由選民決定的提案:第3號與第43號提案,實際上是加州過去多年稅收爭議的新版本。
第3號提案 高收入附加稅永久化
第3號提案在理念上與第40號提案的基本邏輯相近,也是認為富裕的加州居民應承擔較高稅負,以維持重要公共服務。加州現行所得稅制度已體現這項理念。由於採取高度累進稅率,高收入納稅人目前已提供州政府個人所得稅收入中的大部分。
2012年,當時加州政府面臨嚴重預算赤字,州長布朗(Jerry Brown)與選民決定對最高收入族群加徵一項所得稅附加稅,以填補財政缺口。布朗當時承諾,這項附加稅只是臨時措施。但之後另一項公投案,將這項附加稅延長至2030年。如今,第3號提案準備將這項附加稅永久化。
工會在州議會的盟友及州長紐森,透過將第3號提案提升至選票較前面的位置,增加其獲得通過的機會。但工會官員也擔心,圍繞第40號富人稅引發的激烈政治爭議,可能連帶降低第3號提案獲得選民支持的機會。
第43號提案 徵地方稅門檻提高
最後是第43號提案。它所體現的稅收理念正好相反:政府課稅應受到限制,而且新稅應更難獲得通過。
1996年,加州選民通過第218號提案,規定地方政府如果為特定公共服務開徵「特別稅」,必須取得三分之二選民同意。但2017年加州最高法院審理一宗涉及地方大麻稅的案件時,間接提出不同解釋,暗示如果特別稅是由公民連署提出,只需要簡單多數票即可通過。
此後,加州已有數百項特別加稅措施(多數為銷售稅)以簡單多數票獲得通過。目前還有數十項類似措施等待表決。如果第43號提案通過,這類地方特別稅將重新恢復三分之二選民同意的要求。
然而,地方零售銷售稅增稅還有另一項法律障礙要克服。
一項長期加州法律規定,地方銷售稅率上限不得超過全州銷售稅率7.25%兩個百分點,即9.25%,但州議會通常會批准豁免這個上限。
上周,紐森簽署了SB 762法案,不但允許加州十個城市、兩個縣和一個鎮在今年選舉中突破這一限制,而且法案有效期將持續到2031年,透過公民連署提出的相關提案也適用。
事實上,加州一些地方政府的銷售稅率早已超過上限9.25%,洛杉磯縣兩個城市蘭卡斯特(Lancaster)和棕櫚谷(Palmdale)的銷售稅率更是高達11.25%。一份針對SB 762法案的分析報告指出,這項法案可能導致加州其他城市的銷售稅率提高到相同程度。
核心爭議是地方公共服務所需的龐大稅收,究竟應由富人、高收入者,還是一般納稅人與地方消費者負擔。5項提案雖內容不同,但都在重新分配稅負責任。 因為它要對加州約200名億萬富豪的個人財富課徵5%,可能成為美國第一項真正針對「財富」而非所得課稅的制度,若通過也可能引發訴訟與他州效法。 第3號提案要把2012年為補赤字而設的高收入附加稅永久化;第43號提案則要把地方特別稅恢復為須三分之二同意才能通過,並可能影響地方銷售稅上限與後續加稅空間。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