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持應對新冠 加州副州長簽署成法案

加州副州長康伊蓮 (Elina Kounalakis) 日前簽署協助維持加州防治新冠疫情行動準備法案,通過有關緊急新冠檢測與治療相關法案。在紐森州長敦促下,加州議會快速通過法案,經過副州長庫納拉基斯簽署通過,成為正式法律。
由代表蒙洛公園市(Menlo Park)地區的加州眾議員柏曼 (Marc Berman) 推出的AB 259法案,准許合格檢驗室專員繼續專門進行新冠檢測,同時允許與加州公共衛生局有合約的新冠檢測室在2024年元月前,繼續發放治療新冠藥物。
康伊蓮表示,新法案繼續保留加州對付新冠疫情的重要工具,並將繼續保護加州公共衛生,將精力集中在準備預防,保護社區民眾健康。
加州州府於去年10月宣布,加州新冠疫情緊急狀態於2023年2月28日結束。加州的SMARTER 政策繼續指導支持各地方社區民眾健康,以及提供全加州民眾新冠疫苗、測試、治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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