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領疫情失業金 EDS:未涉詐欺不追討
加州就業發展局(Employment Development Department,簡稱EDD)宣布,只要不涉及詐欺,在新冠疫情期間超領失業救濟金的加州居民不必歸還多收的錢。
加州EDD和沙加緬度消費者維權團體「勞工權利中心」(Center for Workers’ Rights)17日達成一項協議,宣布EDD不會再向失業金申請人追討他們超領的失業金。
加州EDD局長法瑞爾斯(Nancy Farias)在聲明中說:「對於那些本著善意且在沒有過失的情況下獲得超額失業金的人來說,這項協議是個好消息。與此同時,EDD將繼續積極追查那些在2020年欺騙本局盜領失業金的詐欺犯罪者。」
「勞工權利中心」執行董事厄本(Daniela Urban)表示,由於忙於處理疫情期間積壓的大量失業金申請案件,EDD直到失業金申請截止一年多後,才通知民眾有可能錯誤領取了超額失業金。聯邦疫情失業金申請於2021年9月4日結束,依照規定,EDD有義務在2022年9月4日前通知超領失業金的民眾。
厄本說:「這讓許多在疫情期間依賴失業金過活、但被通知超領的民眾鬆了一口氣。這些民眾現在可以放心,只要他們對EDD說實話,即使最終被發現不符合領取資格,也不會被要求償還任何超領的失業金。」
厄本表示,最近幾個月,至少有5000名加州居民收到EDD寄來的超額付款通知,EDD還在處理積壓申請案件時,可能也有許多居民收到這項通知。厄本說:「除非EDD可以證明申請人有詐欺行為,否則他們不能再發出超額付款通知。」
據了解,每名民眾超領的失業金金額可能高達1萬1700元,即持續26周每周領取450元。
從現在起,EDD將停止寄出超額付款通知,對於那些在失業金申請截止一年後被追討超額付款的申請人,EDD會退還他們已經償還的款項。
這項協議是EDD與勞工權利中心立下的第二項協議,前一項協議是在勞工權利中心對EDD處理失業金造成混亂提出訴訟後達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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