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專頁/先移民其他國家 無益於拿綠卡
讀者問:
最近覺得在美國各種不方便,出境回美可能會H-1B被check,所以很影響出境的方便程度、意願和內心的平靜,對國際旅行、看家人都有很大影響。等綠卡的這些年,如果去一個其他國家可能更快就拿到永居甚至是護照了(而美國綠卡到護照還要五年),所以在考慮是否應該盡快離開美國,等其他國家的身分到手六年內,只要找到美國的雇主辦H-1B transfer回美即可。如果排期current了,到時候再交I-485,即便沒有找到美國雇主,那也可以境外直接辦移民簽證回美。律師怎麼看呢?
答:
你信上提到的在正式獲取美國護照之前進出美國的種種不便的現象確實存在,但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因為美國政府給你的各類非移民簽證和移民簽證、綠卡,都是美國政府給外籍人士的優惠,而不是權力。如果獲得這些優惠的外籍人士違反了規定和法律,政府有權力收回這些優惠。
如果你認為這些規定和法律給你帶來了壓力,影響了你心情和生活,你有權力重新安排你的工作與生活,包括移民到其他國家。但如果你最終的目的還是要回到美國,還是要獲取綠卡,那麼遲受罪還不如早受罪,這樣離你變成美國公民、拿著美國護照自由的出入美國的日子不是更近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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