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廊快報/開車喝飲料 恐因分心駕駛吃罰單
近來社群平台有網友分享,開車途中低頭喝一口手搖飲或咖啡,隨後遭警方攔查,收到上百美元罰單。貼文引發不少討論,許多人訝異:這樣也算違規?
聖瑪利諾警方近日提醒,只要駕駛人的注意力偏離安全駕駛,無論是眼睛離開路面、雙手離開方向盤,或心思不在駕駛,都會提高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警方列舉常見分心行為,包括滑手機、傳簡訊、吃東西、喝飲料、調廣播、導航或車內設定、整理儀容、與乘客交談、伸手拿車內物品,以及精神恍惚、情緒波動或疲勞駕駛等。
保險比價網The Zebra調查發現,59%的駕駛人坦言,曾在開車時吃東西或喝飲料,是僅次於使用手機(60.2%)的第二大分心行為。
雖然加州法律並未明文禁止開車時吃東西或喝飲料,但律所Adamson Ahdoot LLP分析指出,若警方認定駕駛人因吃東西或喝飲料影響安全駕駛,可依相關交通法規開罰;情節嚴重者,可能涉及加州車輛法第23103條魯莽駕駛(Reckless Driving)。若因此引發交通事故,駕駛人還可能面臨民事賠償。換句話說,執法的重點並非「有沒有喝飲料」,而是駕駛行為是否因分心而危及行車安全。
相比食物,加州對開車使用手機有更明確規範。加州車輛法止駕駛人在行駛期間手持並使用無線電話,除非已採用免持方式;同時也禁止駕駛人手持操作任何無線電子通訊裝置,包括傳訊息、瀏覽網頁或操作應用程式。即使車輛停等紅燈,只要仍處道路交通狀態,也不得手持操作手機。
至於罰金,根據Justia Law等法律資訊平台整理資料,手持手機違規的基本罰金首次為20美元、再次違規為50美元;但加計法院附加費及其他法定費用後,首次違規實際金額通常超過150美元,再犯則可能超過250美元,實際金額仍依各法院計算方式而有所不同。
因為執法重點不在於是否真的喝飲料,而是駕駛是否因此分心、影響安全。若警方認定眼睛離開路面、雙手離開方向盤或注意力不在駕駛,就可能依法處罰。 沒有明文全面禁止,但若吃喝行為造成分心,警方可依相關交通法規開罰;若情節嚴重,甚至可能被認定為魯莽駕駛,並在事故發生時面臨民事賠償責任。 依資料整理,手持手機違規首次基本罰金約20美元、再犯約50美元,但加上法院附加費與其他法定費用後,首次通常超過150美元,再犯可能超過250美元。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