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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錯誤防曬觀念 可能導致曬傷

防曬乳的SPF至少要30以上。(本報系檔案照片)
防曬乳的SPF至少要30以上。(本報系檔案照片)

夏天的防曬很重要,但是五個錯誤觀念,卻可能導致曬傷。

首先,當然是不用防曬乳。比起用錯防曬乳,完全不用的話,罹患皮膚癌的機率更高,特別是基底細胞癌與鱗狀細胞癌。

選擇防曬乳也要注意兩個地方,第一是SPF係數夠不夠,專家建議最好在30以上。第二,是否含有聯邦食藥局FDA)不建議的成分,例如二苯甲酮-3(oxybenzone)、氧基肉桂酸辛酯(octinoxate)。食藥局設有一套稱為GRASE(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and effective),即公認安全且有效,但上述兩種不在其內,各自成分最好不要超過5%。

氧化鋅(zinc oxide)、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則屬於GRASE認可的成分,它們能阻擋陽光。食藥局的建議是各自比率可達25%。

真的用了防曬乳,則要注意以下四點。

一、用的不夠。Cleveland Clinic的皮膚科醫生Shilpi Khetarpal告訴Nexstar,成人至少要用掉1盎司的量,大概就是一個烈酒小杯的量,才能算是足夠。如果是用噴的,要噴到皮膚閃閃發光為止。

二、用錯時點。如果只是到陽台曬曬太陽,出去前抹好就好;但如果是要運動、戲水,至少要在30分鐘前抹好,才能提供完整的保護。

三、忘記重塗。一般來說,流汗或碰水,兩個小時就要補一次,但是一直出汗的狀況下,不到兩小時就該補一次防曬了。

四、用過期的防曬乳。Shilpi Khetarpal說,防曬乳也有有效期限的,千萬別貪圖方便,去年用不完的留到明年用。就算真的要留,也要注意保存期限,過期的防曬乳,用了跟沒用差不多。

藥局 F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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