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車險審核拖時間 州府要開罰
加州保險廳長萊拉(Ricardo Lara)日前警告保險業者,如蓄意延遲銷售保險給合格駕駛客戶,將面臨嚴懲。萊拉說,州保險廳已接獲許多客戶對保險業的抱怨,表示等待獲得汽車保險時間過長,許多業者對待客戶方式可能觸犯州府法規。
萊拉說,許多加州保險業者採取所謂「消極攻擊戰術」(passive-aggressive tactics) ,蓄意拖延駕駛人取得汽車保險的過程,這種作風極不可取。
加州保險廳發言人索樂(Michael Soller)表示,目前無法確定保險廳收到多少加州開車族的抱怨。這些抱怨書來自加州保險廳服務顧客熱線,州議會議員,或者地方官員。有些資訊來自駕駛消費者社團,甚至保險公司的代理商或經紀人。
萊拉日前公布保險業者不得採取的行銷策略或作業流程,其中包括:強求購買保險客戶填寫冗長的申請表,要求客戶提供學校或工作資訊,此外當客戶要求經由電子通訊取得保險文件時,仍堅持採用郵寄送件。有些保險業者甚至要求客戶提出沒有加入汽車保險同屋居住者的資訊,提供水電公用事業費帳單,汽車註冊資料,駕照相片與保險汽車照片等。
保險經紀人羅勃特 (Walter Roberts)向CalMatters提到了保險業者一些不可取作風。他說,他已經從事汽車保險業達30年,情況從來沒有像現在這麼糟。羅勃特說,今年年底行將退休,能夠離開目前這種情況,感到非常慶幸。
萊拉公布聲明亦提醒,業者如改變營業方式,必須事先提出。收到顧客購買保險申請時,必須於15天內完件。業者必須提供保險服務給合格駕駛申請者。所謂合格駕駛為持駕照三年,沒有因本人犯錯,引發傷害性車禍者。此外,保險公司對合格駕駛應給予打折優惠。
美國財產保險協會(the American Property Casualty Insurance Association) 副總裁李特(Denni Ritter) 指責政府法令規定是客戶購買保險面臨困難主因。他表示,保險公司一般都相當守法。
每當保險公司面臨有關保險費高昂,購買保險困難重重時,總把原因歸之於州府法令。李特表示,他目前無法評論有關政府法令造成客戶購買保險面臨困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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