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業主 禁任意解聘或縮短工時

新冠疫情導致紐約市餐飲業深受打擊,快餐業員工成為支撐餐館業和服務市民飲食的中堅力量;市長白思豪(Bill de Blasio)5日簽署兩項維護快餐業員工權益的法案,禁止快餐業雇主無正當理由解雇員工或縮短員工的工作時間。
第一項法案由市議員蘭德(Brad Lander)提出,禁止快餐業雇主在雇員沒有工作疏失或行為不端的情況下,開除雇員或減少工作時間;若要解雇,老闆須向雇員出示書面的解職原因,被炒員工也有權討回被拖欠的工資。
另一項法案則由市議員亞當斯(Adrienne Adams)提出,禁止快餐業雇主在沒有正當財務或運營理由的情況下開除員工;正當理由包括全面或部分關店,以及因產量、營收、利潤下滑導致的組織架構調整,在此情況下若要開除員工,雇主須根據員工年資長短排序,先開除年資最短者。
白思豪表示,強勁、公平的經濟復甦始於對工薪階層的保護;「這兩項法案將為快餐業帶來極其重要的工作穩定性,保護那些奮戰在抗疫一線的快餐工人。」
市消費者與勞工保護局局長薩拉斯(Lorelei Salas)表示,員工不應因為任何不正當理由而被解雇,尤其是疫情期間作為中流砥柱的快餐業員工,「現在紐約市的失業率已經夠高,我們必須保護包括快餐業在內的關鍵員工,是他們幫助我們渡過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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