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慘了 帶14歲兒參加暴亂國會 北卡婦人被判刑3個月

北卡羅來納州一名女子與丈夫去年1月6日帶著14歲兒子參與國會暴亂行動,她承認控罪,7日被判刑三個月,她的丈夫則否認控罪。
地區法院法官科拉爾-拉科特(Colleen Kollar-Kotelly)在判刑時表示,實在很難理被告人維珍尼亞‧瑪麗‧斯賓塞(Virginia Marie Spencer)與丈夫克里斯托弗‧拉斐爾‧斯賓塞(Christopher Raphael Spencer)會帶著兒子參與暴亂。
法官說,目睹這種暴力行為一定是個創傷性經歷,同時斥責維珍尼亞‧斯賓塞完全缺乏判斷力。
根據聯邦檢察官的法庭文件,雖然目睹警察向衝擊國會的人群施放催淚瓦斯,但斯賓塞夫婦仍拖著兒子衝進國會大廈內,與其他暴徒一起壓倒一排警察,闖進眾院。
文件中指出,兩夫婦當天隨著極右組織「驕傲男孩」成員闖進國大廈內,其間停下一刻向一名反對衝擊國會人士大喊髒話。
兩夫婦在眾院議長波洛西辦公室內透過臉書短暫直播,在國會內約逗留大約半小時後離去。
去年9月聆訊時,維珍尼亞‧斯賓塞承認在國會大廈內遊行、示威及包圍國會大廈,相關罪名最高可判六個月。
檢察官建議將她判監三個月、監管行為三年及賠償500元,而她的辯護律師則要求判處守行為一年及社區服務。
維珍尼亞‧斯賓塞育有五名子女,是餐廳收銀員,在參加衝擊行動不久,即於去年2月在北卡州德倫(Durham)被捕;其代表律師說,她一直相信川普聲稱「2020年總統選舉被偷走」的說法,到華府不是為了破壞民主,而是抗議選舉不公。
檢察官說,維珍尼亞‧斯賓塞認為她的行動是作為公民的一項崇高事業,然而她大錯特錯。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