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為前車之鑑 社群媒體「封殺」政治人物 佛州擬開罰

前總統川普遭到推特、臉書及YouTube等社群媒體封鎖之後,佛羅里達州可望首開全美各州先例,立法針對封殺政治人物的社群媒體公司開罰。共和黨居多數的佛州參議會日前表決通過議案,之前州眾議會也表決過關。
與川普交情頗佳的共和黨籍佛州州長德桑提斯(Ron DeSantis)曾為這項法案催生,一般預料他很快便將簽署法案,讓州法生效。不過,這項法案未來可能面臨法律挑戰,由科技公司組成的工商團體已表示,法案明顯觸犯企業受到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權。
川普及其他保守派人士遭到推特等社群媒體以違反使用規定為由從平台封殺,倡導與1月6日國會暴動有關的暴力言論同樣也在社群網站遭到禁止。
共和黨人士則對社群網站公司提出強烈批評,並稱社群網站的手段實為不公平制裁。保守派最高法院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4月初在一項裁決書中寫道,民意代表如果通過法律,要求社群媒體應該讓所有言論都得以發布,絕對站得住腳。
根據佛州法案條文,社群媒體公司不得蓄意「封殺」(deplatforming)參選候選人,包括不得永久移除或暫時關閉候選人的帳號,只能對帳號做出停權最高14天的處分。條文規定,社群網站公司也可以移除違反使用規定的貼文。
法條指出,佛州選舉委員會有權對侵犯佛州候選人權益的社群網站公司,處以每天25萬元罰款,對於侵犯其他候選人權益則處以每天2萬5000元罰款。條文當中也要求社群網站公司必須提供關閉帳號的相關資料。
佛州共和黨籍議員先前曾說,科技公司大規模影響民眾言論,因此有必要立法加強規範。
共和黨籍州眾議員史奈德(John Snyder)日前表示:「這項法案主要用意是對矽谷傳達強有力的信息,讓他們知道他們並不是真相的最終仲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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