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檢察長下馬威 素行不良警察名單須全交出

洛杉磯縣檢察長賈斯康(George Gascon)又有新招出手,近期致函洛縣所有執法機構,要求各部門在30天內,交出曾被查獲不誠實、過度使用武力、品格不端、犯下其他罪行警務人員的姓名。
賈斯康是洛縣最高階的執法官員,此舉是給所有警察機關的下馬威,先交出所有「素行不良」的警察名單。NBC電視台報導,據熟悉這項工作的洛縣官員說,賈斯康此一要求,主要是要建立所謂的布雷迪資料檔案(Brady material),該檔案將使檢方瞭解這些警務人員的背景、過去曾發生的問題,這些人的公信力,未來可能會在法庭上遭受質疑。
Brady是一項於1963年,美國最高法院提出的一項意見,檢察官有責任在審判前,向辯護律師提供專有訊息。包括警務人員不當行為歷史的紀錄等,被認為是潛在的證據,必須提供。
然而在加州,警務人員紀錄被一種特殊機密性掩蓋,現行制度下,辯護律師必須要求法官逐案審查檔案,以確定是否與案件相關。
賈斯康在競選期間,允諾創造一個「Do not call」名單,列出背景有問題的警務人員,且不應要求他們出庭作證。
SB1421法案通過後,某些警察的不當行為調查和調查結果得以公開,包括不誠實、行為不檔和使用致命武力紀錄等。
Brady檔案更近一步的揭露括有關被捕、行賄、竄改證據、歧視和家庭暴力等警務人員的訊息。
洛縣警察局長協會(LA County Police Chiefs Association)主席Anthony Miranda說,「目前還不知檢察長所有要求為何,但我們希望與他進行討論,使洛縣成為全美最好執法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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