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退休醫檢師與妻旅遊出軌團友 情色簡訊成證據…賠錢
台中市楊姓男子是退休醫檢師,已結婚超過30年,前年他與妻子參加旅行社的行程時,楊認識同團賴姓女子後,發展婚外情,楊妻透過雙方露骨情色訊息「你的鳥我喜歡」、「硬又大隻」等語,楊妻求償30萬元(新台幣,約合9300美元),一審原判賠如數給付,但二審審酌楊與賴女的財力後,判賠15萬元確定(約合4600美元)。
判決指出,楊姓男子是已退休的醫檢師,退休之後擔任醫院司機,與妻子結婚超過30年,前年間他與妻子報名一家旅行社行程,期間認識擔任家庭主婦的賴姓女子,雙方在遊覽車情歌對唱後,互有好感,打得火熱,數度報名旅行社行程。
楊妻後來發現,丈夫經常凌晨才返家,或是徹夜未歸,去年初從丈夫的手機LINE通訊軟體簡訊中發現,楊男與賴女打得火熱,彼此互稱「老公」、「老婆」,賴女甚至有要求楊男,不要給她家用、不要回家,甚至「每天換不同內褲讓她(元配)生氣」。
楊妻還看到,丈夫與賴女經常互傳情色訊息,「你的鳥(指生殖器)我喜歡」、「就是要給老公爽我也爽」、「你的鳥我喜歡」、「硬起來又大隻我真的好喜歡」、「做愛起來真的很爽」等語。
楊妻據此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30萬元,一審原認定楊與賴女侵害配偶權的事證明確,判決如數給付。
不過楊男與賴女上訴二審之後,合議庭認為,二人侵害配偶權的事證明確,不過審酌賴女沒有固定收入,由成年子女撫養,楊男則是名下無財產,擔任司機月入僅2.8萬元,審酌二人資力後,判賠15萬元,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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