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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論文案爭議未了 蔡英文、彭文正都聲請調閱這東西

蔡英文。(本報資料照片)
蔡英文。(本報資料照片)

台灣媒體人彭文正提民事訴訟要求確認蔡英文總統英國倫敦大學政經學院(LSE)論文不存在,案件開庭結束,彭委任律師張靜拍桌痛罵法官「混蛋」,被法院依妨害公務罪嫌告發,並依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移送懲戒;彭文正為了維護張靜法律利益,聲請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光碟,台北地方法院裁准。

彭文正聲請指出,法院去年12月23日判決他敗訴,並在當天記者會發布將張靜以侮辱公務員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另以違反律師倫理規範移送台東地檢署、台東律師公會、全國律師聯合會懲戒。

彭文正認為,為維護自己和張靜法律上的利益,因去年11月29、30日言詞辯論時間長達約5個多小時,難憑當事人的記憶與筆錄詳細核之,且筆錄均委外轉譯法庭錄音方式製作,許多段落經過編輯組合、未依發言順序轉譯為文字,或有漏未記載法官指正蔡英文律師「原稿不算」、蔡英文律師陳述「有當初送交口試那本的影印本」、「但是我們沒有什麼需要提出的」等言論,顯然筆錄記載與事實不符。

法院指出,彭文正是案件當事人,也在期間內提出聲請,並說明聲請的理由,符合聲請交付法庭錄音、錄影的規定,故裁定准予交付,但內容不得散布、公開播送。

另外,蔡英文也聲請調閱2天言詞辯論期日的法庭錄音、錄影光碟,主張案件言詞辯論期間是由書記官記載訴訟程序要旨,再委外轉譯法庭錄音方式製作筆錄,而筆錄記載是否詳實並未經當事人當庭確認,且言詞辯論時間長達約5小時15分,實在是難憑當事人記憶核實筆錄正確性。

蔡英文聲請理由指出,為了確認委外轉譯法庭錄音製作筆錄是否確實,另因彭文正在自身的頻道以「被告訴訟代理人連元龍律師於當日開庭對其爆粗口、問候其母親,係公然侮辱,要求連元龍律師當庭對其道歉」為題材宣傳,也影響她的名譽,為維護聲請人利益,因此聲請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光碟。

法院認為蔡英文是案件當事人,也在期間內提出聲請並說明理由,故裁准交付法庭錄音、錄影光碟,但不得散布、公開播送內容。

彭文正。(本報資料照片)
彭文正。(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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