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資挖角台灣人才 香港芯原台灣分公司老總被起訴

中國大陸企業利用港商公司在台設立辦事處,以百萬年薪挖角台灣高科技人才。士林地檢署查出,台灣芯原公司從2014年1月間至去年,利用僑外資名義非法在台從事IC設計等營業活動,8年獲利8億8793萬餘元台幣(約2849萬美元),負責人62歲詹俊才日前遭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起訴。中國大陸芯原負責人戴偉民通緝中。
起訴指出,中國大陸芯原公司2014年1月間,用僑外資名義,在台設立香港芯原台灣分公司,同年月14日,中國大陸芯原員工用外匯500萬元台幣(約16萬美元),完成驗資、設立登記程序,戴偉民指示詹俊才擔任總經理,綜理芯原台灣分公司業務。
詹俊才在內湖科學園區、新竹金山六街辦公室,率領丁姓資深會計、林姓人事經理兼出納、其他業務人員和工程團隊,從事IC設計、測試、IP銷售、一站式服務,財務帳務按月按年會報中國芯原,每年盈餘獲利最後都上繳中國芯原,績優表現優良員工上可取得中國芯原員工認股權。
詹俊才認罪說,2020年8月起,芯原集團結構調整,中國芯原實質控制英屬開曼群島芯原控股公司、香港芯原、台灣芯原。台灣芯原變成中國芯原100%持股的子公司,完全陸資公司,香港只有一個聯絡人,台灣分公司賺的錢一定是中國芯原控制。
詹指出,提給投審會的文件是過時資料,未揭露當時股權結構,這些資料是中國芯原給台灣芯原。詹也稱,在台灣取得統一編號,才能獲得客戶新人拿到生意,實質上芯原台灣訂單有關IC設計,都是中國芯原處理,每年盈餘必須回,員工調薪也是中國芯原處理。
丁姓資深會計證稱,早在2016年,集團挑整組織架構前,營運總部就是在上海,台灣的帳務估算、調整都必須給上海檢視,也要和上海開結帳會議,因為是「子公司」要配合中國芯原的會計師查帳、提供資料,每年去上海開集團銷售會議,上海的員工應該超過500人,另500美元以上的差旅費,詹批核過後還要傳到中國芯原審批。
檢方查出,香港芯原公司資本額僅20萬港幣(約2.56萬美元),遠低於台灣分公司資本額,台灣分公司資本額500萬台幣的匯款人雖然是香港芯原,但地址則在中國芯原在上海的營運地址。
檢方指出,詹和戴等人的通訊軟體對話紀錄,詹需向戴報告台灣地區業務,台灣的員工最終需要經過戴面試,他們早知道台灣芯原未經主管機關許可,非法經營涉及犯罪。
「挖角高科技人才從事IC測試」,涉嫌違反台灣地區及中國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1第1項、第93條之2第1項大陸地區營利事業非法從事業務活動罪。檢方依修正前兩岸關係條例起訴詹俊才,陸裔美籍的戴偉民遭通緝。不法所得從2014到2021年每年破億元,共計8億8793萬餘元,建請法院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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