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秋冬防疫專案12月起跑 入境新規一次看

因應全球疫情升溫,台灣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秋冬防疫專案3大方向,要求自12月1日起,民眾進出8大類場所須強制戴口罩、加強醫療院所通報採檢,入境及轉機者登機前須附核酸檢驗報告。
12月起秋冬入境新規定為何?
12月起在台灣任何機場入境或轉機的旅客,不分國籍、來台目的,登機前須提供登機前3個工作日以內的新冠肺炎核酸檢驗(PCR)報告。
檢驗結果為陽性,就不能回台了嗎?
應遵守當地防疫規定治療或隔離。若因應疾病變化必須回國,須按照「海外國人確認COVID-19之返國就醫專案申請作業原則」專案申請,以包機或醫療專機返台。
沒有檢驗報告,怎麼辦?
旅客應事前徵得航空公司同意及安排機上指定座位,入境時須自費採檢且不得申請防疫補償,並依「傳染病防治法」罰1萬至15萬元台幣。若為下述4類緊急或意外狀況並簽切結者,不會受罰:
1. 緊急狀況如二親等以內奔喪或探視重病親屬、專案緊急就醫等,須附死亡證明書、病危通知書、診斷證明書等文件。
2. 來自無法自費篩檢國家:吐瓦魯國、紐埃、斐濟、東加、貝里斯、聖露西亞(截至11月27日)。
3. 部會專案經指揮中心同意,如必要且短期公務商務行程,並於境外採取適當防疫措施,須檢附佐證文件。
4. 其他經指揮中心公布的對象。
旅客若無法提供登機前3個工作日以內的武漢肺炎核酸檢驗報告,須依流程入境台灣。(圖取自疾管署網頁www.cdc.gov.tw)
檢驗報告要有哪些內容?
由啟程地合格設立的醫療院所開立即可,應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正本、影本或電子報告書均可,但至少要有以下7個項目:
1.登機者護照姓名
2.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
3.採檢日
4.報告日
5.疾病名稱
6.檢驗方法
7.判讀結果
檢驗報告造假、不實,是否會面臨處罰?
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罰1萬至15萬元台幣,也可能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刑責。民眾若發現有人刻意造假,可向指揮中心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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