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涉藏女嫌犯血液樣本 帶回家拍全裸照私下勒索
香港一名男警在處理一宗打鬥及酒駕案時,未把女疑犯血液樣本送去化驗,卻涉嫌勒索及強姦女子,手機還有她的裸照。案件24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就威脅性交和勒索罪不提證供起訴,但仍繼續起訴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男警否認公職人員失當。
香港01報導,控方開案指,被告接手調查事主X的酒駕案件後,取得她的血液樣本,卻遲遲未送到化驗所,反而一直私藏家中。她之後更帶X到其家中,並拍下X的裸照,形容二人關係親切。
被告程朗(25歲),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5月29至7月17日,身為警務處成員,無合理辯解下,沒有將女事主X的血液樣本提交政府化驗所,而該血液樣本與一宗醉酒駕駛的案件有關。
被告原亦被控勒索,及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的性行為罪,24日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被告程朗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
主控官在被告現面對兩罪的開案陳詞指,被告在2020年7月加入警隊。事發在5月29日,警員61314在上水處理一宗糾紛案,並以普通襲擊罪,拘捕女子X,警員懷疑X酒後駕駛,X因而被帶到北區醫院,被告同日接手案件。
X在5月30日就在公眾地方打鬥罪上庭,賴督察聯絡被告,得知被告將血液樣本存放了在其寓所的冰箱。賴即時指示被告把樣本送往化驗所。在6月至7月期間,被告仍未把血液送往化驗所,更私藏家中,及開始與X私下接觸。
被告在6月3日清晨帶X到其寓所,並拍下6張X的獨照,其中4張是X的全裸照。被告在6月18日至7月12日因病休假,並騙其上司已送樣本到化驗所。
被告在7月17日被捕,他承認用公務電話與X聯絡,及向X發送黑色照片,並留言:「你再唔上水,你毒駕單嘢就仆街㗎啦,我急過你呀,快手聽電話。」
控方指,被告與X關係親密,他蓄意隱瞞重要證據,無理阻撓針對X的刑事調查,其行為極為嚴重,不但影響X的刑責,更影響公眾對刑事司法系統的信心。就交替的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告必定知道及預期會有相關司法程序發生。
控方指被告在處理女事主X的酒駕案時,將血液樣本私藏家中,遲遲不送化驗所,並在期間與對方私下接觸,甚至拍下其全裸照,涉嫌濫用職權。 控方就威脅性交和勒索兩罪不提證供起訴,但仍繼續起訴被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以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兩罪,被告則否認兩項控罪。 控方指被告明知樣本與醉駕案件有關,卻長時間不送檢,還向上司謊稱已送交,等同蓄意隱瞞重要證據,無理阻撓刑事調查,並損害公眾對司法的信心。精華 FA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