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港人「承認」暴動罪 遭判三年半到四年

曾參與香港「反送中」示威者,持續被定罪判刑。綜合港媒報導,曾在2019年11月18日,參與香港理工大學衝突,被控暴動等罪的18名男女中,其中5人日前承認暴動罪,13日於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刑三年半到四年。
港媒《點新聞》、《香港01》報導稱,2019年11月18日,企圖營救佔據香港理工大學內同黨的人士造成油麻地暴動,18名男女被控參與暴動等罪。當時,港警在理大衝突期間圍封校園,大批示威者上街,港警油麻地一帶設下封鎖區,截獲213人。
該案暫委法官嚴舜儀指出,該案發生在商住大廈林立的鬧市地段,「暴徒」投擲汽油彈及實施破壞行為,帶來財物和人身安全的實際風險,對公共設施造成的損失難以估計。他還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且不論五名被告在何時段加入,都必定知悉暴動實況。
至於部分被告案發時未滿25歲,法官稱給予12至18個月刑期扣減,一位被告母親重病,獲得額外減刑。最終,五人分別被判入獄42個月、45個月、48個月等不等的刑期。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