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阻黎智英國安案聘英御用大律師 被港高等法院駁回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就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罪」案,港府力阻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但申請被香港高等法院駁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犯下勾結外國勢力案,原定於12月1日開審。黎智英早前提出「專案認許」申請,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到香港為他抗辯。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考慮審訊牽涉「尤其艱澀、複雜」的法律議題,將影響香港本地法律發展,批准認許Tim Owen到香港出庭。
港府律政司一方提出上訴申請,阻止黎智英請英國御用大律師,指「港區國安法」是基於香港獨特的憲制框架,高度針對國家安全而設的法律,認為Tim Owen對「港區國安法」的建構和應用,沒有專業知識和經驗,又指香港的大律師有充足經驗應對。
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11月9日頒布書面判詞,駁回港府律政司的上訴,並下令律政司需支付上訴訟費。
香港高院上訴庭的判詞說,今次案件將受到境內外廣泛關注,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法律問題,對「港區國安法」的法理發展有深遠影響,公平審訊的觀感對施行司法公正至關重要,法庭應該採取具彈性和合理的原則,作出符合公眾利益的決定。 批准英國御用大律師越洋來港代表黎智英一事,顯然符合公眾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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