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不需原因 伊州每年40小時無理由帶薪假明年上路

伊利諾州州長普立茲克13日簽署通過擴大該州帶薪假的法案SB 208,這也讓伊州成為繼緬因州、內華達州之後,全美第三個強制規定企業、公司行號,必須讓員工「以任何原因均可以使用帶薪假」的州,且其中伊州的受惠範圍最廣最大。
目前緬因州的帶薪休假法,僅適用於員工超過10人的雇主,內華達的帶薪休假則限於員工超過50人的企業,伊州的新法則不限公司規模,幾乎覆蓋了所有員工。伊州企業與大多數的低薪工人並沒有帶薪休假的福利,這項新法案將使整個情況得到改變。
普立茲克辦公室表示,這項新的法案將從明年1月1日開始施行,凡該州員工在12個月間,每工作40小時,就可以拿到1小時的帶薪假,每人最高可享受達40個小時的帶薪休假,這也意味著約有150萬名勞工從明年起就能獲得任何理由的帶薪休假。
州長辦公室指出,現行法律如果員工因生病、育兒、心理健康、醫療預約、度假或其他任何原因請假,期間的工資都無法獲得保障,但從2024年3月31日起,也就是從該年度1月1日開工滿90天,勞工就可開始以任何理由請他們的帶薪假,且不需要依據「工人帶薪休假法」向雇主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州長發表聲明表示,雇主允許員工處理他們生活中的緊急個人事務,將可從中獲益,因為員工的工作效率會提高,員工如果能應對工作之外的壓力,通常會對工作產生更大的熱情,「我非常自豪,勞工與企業主可因此有共識,了解到新法對於雙方都有價值」。
這項新法適用於所有私營企業雇主,以及州與地方政府,不過,季節工、聯邦員工、在大學當臨時工的學生則不在此法執行範圍,此外,每年已經至少有五天休假的員工也未包括在新法範圍內。
庫克郡與芝加哥的法令已經要求雇主提供帶薪病假,這些地區的勞工將繼續受到當地現行的法律保護,不會受到伊州新法影響。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