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專案 台駐金山經文處:檢測報告以「核發時間」為準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台灣也率續爆發境外移入的案例。光是11月以來,台灣境外移入個案就累積52例。防疫指揮中心終正式公布「秋冬專案」,重點之一就是「加嚴邊境管理」。12月起即使有中華民國護照的國人,入境也須檢附新冠肺炎檢測的陰性證明。不過此規定也讓很多僑胞擔心,並非所有檢測機構都能在三天內核發檢測報告,擔心即使前往檢測,屆時還是無法順利登機返鄉。
對於新的規定,駐舊金山經文處18日解釋,向外交部領務局確認後,所謂檢測報告是以「報告核發日為準」,也就是即使報告中的採檢日距離登機日期已超過三個工作天,只要核發日在三個工作天內即可使用,僑胞不必太過擔心。
依照疾病管制署的新規定,所有入境台灣及轉機旅客,登機前都必須附上3日內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要求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台灣的機場或經台灣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台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都需要檢附報告才能登機。並且由交通部督導各航空公司確實把關。如果旅客抵台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將處新台幣1萬至15萬元罰鍰,同時可能追究偽造文書印文罪的刑責。
所要求的「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是需由啟程地政府機關許可設立之醫療院所開具,原則為英文、中文或中英對照版本。報告內容必須要「登機者之護照姓名」、「出生年月日(或護照號碼)」、「採檢日及報告日」、「疾病名稱」、「檢驗方法」及「判讀結果」等項目。
報告必須要在登機前「3日內」檢驗報告之日期,以「報告日」及「工作日」計算,因此可排除當地政府之國定假日。檢驗方法需採用分子生物學核酸檢測(例如:PCR、RT-PCR、NAA、NAT等);血清免疫學(Immunoserology)檢驗抗原(Ag)或抗體(IgG或IgM)。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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