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罪犯判刑50年僅六年獲釋 縣委批57號提案及檢察長

安德魯·卡丘(Andrew Cachu,譯音)因為謀殺罪被判刑50年但僅服刑6年後就被釋放,20日(本周三)他因為槍枝和毒品指控再次被捕;洛杉磯縣政委員巴格(Kathryn Barger)指出「這是不可接受的」。
巴格22日發表聲明,在棕櫚谷地區逮捕已被定罪的兇手和惡名昭彰的幫派分子卡丘(Andres Cachu,譯音),他是一個曾被判刑50年、但因第57號提案僅服刑六年,就在去年(2021年)獲釋,而洛杉磯地區檢察長也不反對釋放。
「這個案件證明了洛杉磯縣檢察長在保護受害者權利和起訴決定方面的平庸做法是錯誤的。我感到欣慰的是,在卡丘再次被捕期間,羚羊谷社區中沒有人受傷或喪生,這主要是由於警察的專業技能,坦率地說是運氣。」
但是,洛杉磯地區檢察長的不作為,使公眾的安全受到了極大的威脅。去年,當Cachu尋求重新判決時,檢察長本來應該去法庭聽證,以便法官可以決定卡丘是否應該留在州監獄裡。但檢察長選擇不這樣做。儘管卡丘犯下的謀殺罪的性質令人髮指,受害者家人也提出了(不釋放)請求,但結果是令人無法接受的。
巴格強調指出,雖然刑事司法改革很重要,但是地區檢察長的角色必須展示出一種更加平衡的方法——一種基於對受害者家庭權利的承諾,並始終尋求盡可能最大的問責制。
住在Palmdale地區的25歲的 Andrew Cachu是一名被定罪的殺人犯,原被判刑50年,但在57號提案通過後提出重新量刑申請。在聽證會期間,洛杉磯縣地方檢察長賈斯康的一名助手拒絕傳喚證人,使Cachu在服刑六年後就被提前釋放。
但是,Andrew Cachu於7月20日再度被捕。據地方檢察官辦公室稱,被告面臨重罪指控,分別是逃離警車追捕和違反交通規則駕駛、重罪犯持有槍枝、持有和銷售受管制的物質,包括甲基苯丙胺和可卡因(methamphetamine and cocaine)。他還被控一項輕罪,每項罪名都是持有大麻出售和在藥物影響下駕駛。據稱,他非法持有槍枝和毒品,被警車追逐了三英里後就擒。
卡丘己於7月21日(本周四)出庭傳訊,保釋金設為50萬美元,現押入洛杉磯縣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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