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推強制令 戶外必須戴口罩

面對冠狀病毒(Cronavirus)病例驚人的激增,加州衛生官員16日發布了一項新的行政命令,要求居民出門在外時,必須佩戴口罩遮蓋臉部,僅特殊情況例外。
該項擴大的命令意味著加州人外出必須遮掩面部,除非獨自一人坐在汽車裡或只與自己的家人在一起;或獨自在辦公室或房間裡工作。如果在戶外與其他人相處,至少保持六呎距離;如果他們正在吃喝飲食,只要相互保持適當的身體距離即可。
但最新命令豁免了2歲以下的幼嬰兒童,患有殘疾或醫療/心理健康狀況無法佩戴面罩,或有聽力障礙或正在與某人交流等。此外,加州公共衛生廳指出,根據地方、州或聯邦監管機構或工作場所安全準則的規定,「如果戴面罩會給與其工作有關的人們帶來風險,則對此人也予以豁免」。
加州本周最新遮蓋臉部的新規,取代了自6月份以來一直在執行的加州早期佩戴口罩強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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