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長簽租戶房東保護法 2月1日前房客不驅逐物業不法拍

在2020加州議會會期最後一天8月31日,州長紐森(Gavin Newsom)簽署了加州「新冠疫情下租戶和房東保護法案」(COVID-19 Tenant and Landlord Protection Legislation)。新法律包括針對房客的保護措施,在2021年2月1日之前不得因為與疫情相關的拖欠房租而被驅逐。同時也將「房主權利法案」中的「反法拍屋保護條款」(anti-foreclosure protections)擴大到小房東,他們的物業不會被拍賣。
紐森介紹,該項新法律旨在保護數百萬租戶免遭驅逐,並且保護由於冠狀病毒(COVID-19)的影響,而使屋主的產業免遭拍賣。這些保護措施適用於因新冠疫情相關原因而無力支付全部或部分房租的房客,同時保護財產所有者,免受由於新冠病毒引發的經濟影響而被取消房產抵押的贖回權。
紐森進一步指出,COVID-19已經影響了加州的每個人,但有些人承受的經濟負擔比其他人更多,尤其是很多租戶需要東拼西湊每月的租金,他們應受到保護而不被驅逐。這項新法律保護租戶免於因為付不起租金而被驅逐。同時也保護房主避免喪失房產抵押的贖回權。由於可怕的疫情影響造成的無力支付帳單的現象,加州正在積極保護那些最有風險的人們。但是,聯邦政府應當意識到其在穩定住房屋市場的作用,加州需要聯邦政府投入大量的新資金,協助加州乃至整個美國陷入困境的租戶和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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