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高院裁定 川普集團及前CFO刑事欺詐逃稅繼續進行

紐約州高等法院(New York County Supreme Court)12日裁定,對川普集團(Trump Organization)及其前財務長魏塞爾柏格(Allen Weisselberg)提起的刑事欺詐和逃稅指控可以繼續進行。
川普集團在2021年7月被指控向高管提供了大量免稅的福利,檢察官稱之為「間接員工薪酬」;現年74歲的魏塞爾伯格從1980年代起便在川普集團任職,被認為是除了川普家族成員之外,整個集團最重要的人物;他被指控獲得了170萬元的津貼,包括一套公寓和一輛車。
今年2月,魏塞爾伯格和川普集團要求法官駁回對他們的15項指控,法官默欽(Juan Merchan)12日只駁回了幾項稅務欺詐指控中的一項,但允許保留其他所有指控。
川普集團和魏塞爾伯格指責檢察官的指控是「基於對前總統川普的政治敵意」;他們強調了紐約州民主黨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一直對共和黨人川普持批評態度;自2019年3月以來,詹樂霞辦公室一直在調查川普是否不適當地誇大了旗下酒店、高爾夫俱樂部和其他資產的價值。
魏塞爾伯格還辯稱,當他向調查川普前律師科恩(Michael Cohen)的聯邦大陪審團作證時,他獲得了針對某些聯邦指控的豁免權;他目前也已提出無罪抗辯。
默欽表示,下個月他將聽取魏塞爾伯格團隊和兩名曼哈頓地檢調查員在魏塞爾伯格被拘留期間,通過「閒聊」取得的證據的辯論——魏塞爾伯格在談話中描述了自己從長島的家到曼哈頓通勤路程過長;故而被指控在沒有納稅的情況下就搬進了紐約市的一間公司公寓。
此判決是本周對川普的再一次重擊,川普10日在在法庭命令下出庭作證,但拒絕詹樂霞問詢,援引第五修正案(Fifth Amendment)來捍衛禁止自證其罪(Self-Incrimination)的權利,表示在美國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和特權中,自己有權不回答相關問題。
川普律師此前曾表示,擔心證詞會被移交給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詹樂霞辦公室和一名監督調查的法官表示,調查人員有權這樣做。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