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轉賣演唱會門票 要注意IRS報稅門檻變嚴格
根據國稅局(IRS)的公告,上網轉賣演唱會、體育賽事門票的收入所得,2023年度所得稅申報門檻變得嚴格;過去是門票收入超過2萬、交易超過20次才要報稅,但新規則改為收入超過600元、只有一次買賣就要申報。
福斯商業新聞網(Fox Business News)報導,透過Ticketmaster、StubHub等電子商務平台轉賣演唱會、體育活動門票的民眾要注意規定改變,以免面臨國稅局稽查。根據新規,門票銷售超過600元的交易,電子商務平台就必須依照規定,將賣家獲利資料提供給國稅局。
根據新規,電子商務平台也要寄發1099-K稅表給賣家。不過,只有在門票轉售價格超過原本購票價格時,賣家才要繳稅。
新規法源來自拜登總統上台初期實施的「美國救援法案」(American Rescue Plan Act),法案原本規定於2022報稅年度生效,但拜登政府後來決定順延一年,以便讓國稅局有更多時間準備。
報導指出,演唱會、體育賽事門票轉賣收入規定在2023報稅年度出現改變,可能造成某些民眾混淆,今年當中各種職業體育競賽、大學球隊比賽、流行天后泰勒絲(Taylor Swift)20個城市的「時代巡迴演唱會」(Eras Tour),門票都相當搶手。
國稅局局長沃菲爾(Danny Werfel)表示,國稅局將對新規對可能收到1099-K稅表的納稅人公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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