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母沒收3C產品 10歲男童開車載11歲姐 狂駛320公里

BBC報導,佛羅里達州北港(North Port)的一對姐弟,因不滿母親拿走他們的電子設備,10歲的弟弟便開車載著11歲的姐姐離家狂走320公里,直到在阿拉楚阿縣(Alachua)被警方攔下。
報導表示,警方於當地21日深夜3點50分攔下一輛轎車,經調查後發現,駕駛竟是一名10歲男童,副駕駛則是11歲的姐姐,讓員警嚇了一跳。報導稱,姐弟倆解釋他們是因不滿母親沒收3C用品,認為自己並未盡情的使用這些設備,故突發奇想離家出走。
然而,姐弟二人後來在距離北港320公里的阿拉楚阿縣高速公路上,被警察攔下。之後警方確認了姐弟倆身分,立即通知兩人的母親,並得知該輛白色轎車已被母親報失。透過與該名母親的交涉,了解對方正獨力撫養小孩,無任何施暴兒童的跡象。事後該母親也開車三小時前往阿拉楚阿縣接回孩子。
在佛州獲得學習駕照的法定年齡為15歲,而駕駛必須年滿18歲才能申請正式駕照。
影片來源:YouTube WFLA News Channel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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